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11月14日 05:15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11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董事文忠泽、肖韵、宁清华、王岩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奋先生、文忠泽先生、肖勇先生、董小林先生、谢玉平女士、肖韵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玉华先生、宁清华女士、王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选举将以候选人的顺序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津贴为人民币拾万元/人(税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不再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肖奋先生,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年毕业于江苏工学院(现江苏大学),历任深圳安华铸造工业公司技术质检部部长,深圳宝安源发电声器材厂厂长、总经理;1993年创办深圳宝安奋达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以下简称“奋达实业”)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深圳市专家委员会电子通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市宝安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常委。

  肖奋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47,541,272股股份,为董事候选人肖韵女士之父亲,董事候选人肖勇先生之哥哥,为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肖晓配偶之哥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肖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文忠泽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毕业于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现湖南工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990年至1998年,先后就职于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深建集团湖南分公司;1998年至2009年,就职于深圳市富士康集团;2009年起先后任富诚达总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富诚达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文忠泽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9,330,363股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文忠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肖勇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宝港奋达副总经理、奋达电器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肖勇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2,772,646股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肖奋先生之弟弟,为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肖晓配偶之哥哥,为董事候选人肖韵女士之叔叔,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肖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董小林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毕业于武汉测绘科技大学(现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1991年起历任湖南省测绘局助理工程师,深圳市清华文通信息科技公司技术经理,深圳市凌昀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彩印美包装有限公司经理,富诚达执行董事,奋达科技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董小林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4,418,810股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董小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谢玉平女士,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8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后完成中国人民大学MBA课程,2019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1998年起历任奋达科技设计师、设计主管、研发部经理、总裁办主任;201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谢玉平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154,986股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谢玉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肖韵女士,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King's College London,研究生毕业于Birkbeck College, University Of London。2014年至2017年,任深圳市朗图品牌设计有限公司艺术总监;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肖韵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3,964,253股股份,为董事候选人肖奋先生之女儿,为董事候选人肖勇先生之侄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肖韵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周玉华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现任深圳市沃顿智库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玉华先生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周玉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周玉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宁清华女士,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持律师执业证书,副教授,任职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宁清华女士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宁清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宁清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王岩先生,195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82年起历任化学工业部规划局计算机工程师,招商局集团蛇口港务公司生产管理部、市场经营部、投资发展部等部门经理,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公司总经济师,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岩先生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6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证、公允地完成了各项工作。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不再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成立日期: 2011年1月24日

  营业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与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事前就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予以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更换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9年11月28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9年1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1月2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之外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肖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文忠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肖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董小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谢玉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肖韵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2.01 选举周玉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宁清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王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郭雪松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黄汉龙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00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其他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选举。

  (2)单独计票提示: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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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11月2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谢玉平、罗晓斌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电子邮箱:fdkj@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1,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c.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11月29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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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2.议案4、议案5,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5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于2019年11月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1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郭雪松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有效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一致同意提名郭雪松先生、黄汉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郭雪松先生,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香港长城集团(惠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大极典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起历任深圳宝安奋达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以下简称“奋达实业”)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裁办主任、战略办总监;201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战略办总监。

  郭雪松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590,677股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郭雪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黄汉龙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曾任职于香港升冈集团;1997年起历任宝港奋达仓库主管、经理、奋达塑胶总经理、奋达实业行政总监;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行政总监。

  黄汉龙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813,528股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黄汉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奋达科技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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