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丛强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荣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玉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修订通知》要求编制执行。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对上期企业收到的贴息补助,由“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到“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报。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213.59万元,主要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相关数据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41.96%,主要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相关数据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较期初增加2,609.26万元,主要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相关数据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69.25%,主要系公司物流、新零售行业等产品生产备料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4.21%,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保证金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74.24%,主要系公司大额存单减少所致。
7、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75.03%,主要系公司投资建设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所致。
8、开发支出期末较期初增加55.10%,主要系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本期予以资本化的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219.76%,主要系公司进口设备预付款增加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51.38%,主要系本期公司与供应商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11、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43.84%,主要系公司部分产品订单增加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39.88%,主要系公司本期发放年终奖所致。
13、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9万元,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14、递延收益期末较期初增加59.37%,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相关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5、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期初减少32.15%,主要系公司本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二)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1.36%,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息支出减少及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83.06%,主要系:
(1)本期参股公司利润同比大幅增长,共取得投资收益9,111.38万,较上年同期增加3,908.33万元。
(2)本期出售华菱电子8%股权,取得投资收益4,967.25万元。
(3)本期对通达金租智能快件柜的顺流交易,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此类交易的销售利润在合并层面应按对通达的持股比例计入投资收益。此顺流交易增加投资收益1,107.09万元。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71.08%,主要系公司本期按照新金融准则对结构性存款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37.98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按照新金融准则调整报表列式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3.78%,主要系公司本期按照新金融准则调整报表列式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59.78%,主要系公司本期出售部分固定资产取得收益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1.29%,主要系公司本期相关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5.07%,主要系公司上期部分资产处置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5.53%,主要系本期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三)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57.60%,主要系公司本期加强应收款项的回收与管控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6.08%,主要系公司本期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等现金收回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73.13%,主要系公司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丛强滋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9-054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科技”)客户融资租赁智能快递柜产品需求的增加,数码科技与公司参股子公司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金租”)原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不足,拟增加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至2.5亿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调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中预计数码科技与其关联方通达金租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亿元。现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该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拟增加1.5亿元,将数码科技与通达金租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2.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调整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金融中心D栋17楼
法定代表人:张仁钊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6月6日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基本财务数据(万元):
■
关联关系:通达金租系数码科技控股股东新北洋董事、总经理宋森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
通达金租是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公司向其销售商品的回款时间也能够按照合同等相关条款的约定按时履行。
综合通达金租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数码科技与通达金租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主要是数码科技根据其客户深圳丰巢实际采购计划和融资租赁的需求,与通达金租达成智能快递柜产品的销售。
数码科技与通达金租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各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自2019年至今,数码科技已累计向通达金租销售智能快递柜产品1.05亿元(最终客户为深圳丰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增加,将进一步扩大智能快递柜产品销售规模,并有利于巩固数码科技与通达金租和深圳丰巢之间的合作关系。
2、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增加预计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公司已采取积极的风控措施,保障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3、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增加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五、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增加交易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关联交易的协议条款、定价方式、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为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通达金租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针对相关金额进行重新预计并调整,调整后的预计总金额为25,000万元,未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5、东兴证券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9-05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宋森先生、荣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9-052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增加交易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关联交易的协议条款、定价方式、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