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2019年09月30日 05:1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19-04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9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40次工作会议审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有条件通过。

  根据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及核查,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19-04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防”或“公司”)拟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一五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一六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六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二六研究所”)、江苏杰瑞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泰兴市永志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于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7日、2019年4月20日、2019年7月13日、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2日披露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2019年9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并购重组委”)召开2019年第40次工作会议。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会议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其中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根据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40次会议审核意见要求,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和“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独立性和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增强独立性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等相关信息。

  2、根据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40次会议审核意见要求,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补充披露过渡期内标的资产与研究所开展业务合作的具体模式、以及对免征增值税和经营业绩的影响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中国船舶 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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