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9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12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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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副董事长黄祖尧先生、周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黄华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吴有林、黄祖尧、周通、丁能水、王楚端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温庆琪、张敬学、仲伟迎、匡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财务总监黄泽森先生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侯浩峰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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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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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和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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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拟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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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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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1、议案3、议案4为特别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丛明丽、楼晶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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