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9月17日 04:1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53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5日——2019年9月16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下午15:00—9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公司会议室

  3.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越伦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242,369,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799%。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242,343,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763%。

  2、参与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股东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越伦、李钢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4,484,0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8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198%;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2,368,4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轶男、张丹青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54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2016年和2017年两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437,138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程序。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719,627,217元变更为719,190,07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 2019年11月 1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 9:00-17:3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三维大厦

  联系人:李冠雄

  联系电话:0571-88923377

  联系传真:0571-88866111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7日

三维通信 临时股东大会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9-23 渝农商行 601077 --
  • 09-19 传音控股 688036 --
  • 09-18 热景生物 688068 --
  • 09-18 壹网壹创 300792 38.3
  • 09-18 山石网科 688030 --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