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08月31日 05:51 证券日报

原标题: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9-103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等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2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1,673,228股新股,委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销。截至2017年7月20日止,公司实际增发118,506,522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25.83元,募集资金总额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8,976,375.41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7 月 20 日划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账号为32250199763609000755的人民币验资账户3,012,047,087.85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1,928,506.52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10,118,581.3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5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6,252,286.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2016年4月23日至2017年7月2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14,006,548.60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实际置换10,656,383.72元。

  上述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71号报告验证。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注:因春节假期原因,董事会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时间与公告时间有一定间隔,公司已于2019年2月18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依据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0,000万元,明细如下:

  2019年2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合计30,000万元。2019年3月均到期赎回。

  依据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4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合计25,000万元。2019年5月均到期赎回。

  截止2019年6月3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0万元。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提供给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也相应由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光电线缆产业园变更到亨通新能源所在地,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的亨通集团光通信产业园区内。

  (2)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的议案》:为更好地开展智能充电桩运营业务,助力苏州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打造低碳出行、绿色交通,公司适时调整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施区域从苏州市吴江区扩展到苏州大市(包括但不限于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等区县)。并根据科学布局、车桩匹配、适度超前的原则,将投资节奏放缓,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除本报告一、(三)5中所列变更“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变更“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及扩大实施区域情况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7年以来,宽带接入市场经营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民营宽带业务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公司投资新建宽带网络的实施可行性发生了变化。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景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在西安地区拥有“吉网宽带”的网络资源以及“社区人”的智慧社区平台,并拟借助在宽带网络运营上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迅速切入智慧社区发展,并将其“社区人”智慧社区平台业务模式快速地在中西部多个省市推广,业务发展模式符合公司拟通过“宽带基础业务发展阶段”和“增值业务发展阶段”两个发展阶段逐步实现在光通信领域“产品供应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的战略目标。为进一步加快智慧社区产业布局,提高智慧社区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将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募集资金42,354万元中的20,000万元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给西安景兆,用于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1.96亿元,加上国开基金投入的专项资金,已合计投入2.65亿元,原有产能有一定提升,缓解了公司原来的产能压力,高端交联、直流海缆也试制成功并投入生产。但随着产能的提升,目前位于常熟的海缆基地受土地面积、地理环境、运输成本等的限制,在海缆国际化竞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公司正在积极论证设立海缆研发生产第二基地的可行性,以加快提升海缆业务的国际化竞争能力。因此,公司决定适度放缓目前常熟海缆基地的扩产进度。基于此,同时又考虑到第二基地建设的项目论证及商务洽谈短期内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公司的“海洋战略”,公司决定预留募集资金1.2亿元用于常熟海缆基地现阶段的生产设备和厂房投资,将暂不使用的 45,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资于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实施主体为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将原计划投入于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75,027.45万元用于公司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和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建设,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4,027.45万元,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1,000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将原计划投入于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的募集资金22,354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19年3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0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33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3,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0,314,864.47元(含税金额21,532,3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12,685,135.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设立的账号为32250199763600000906的人民币账户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99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50,206,084.3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7年1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自2017年11月30日至2019年3月27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895,521,098.4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188号报告验证。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9年公开发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2019年上半年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依据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19年6月3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0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四、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可转债发行)

  附表1:

  (2017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根据分年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折算。

  注2: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3:

  (2019年可转债发行)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注1: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

亨通光电 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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