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08月30日 05:24 证券日报

原标题: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19-027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半年度专项报告,无须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6号)核准,由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采用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18元。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2,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341,087.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0,358,912.8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8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5月2日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 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止 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 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此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4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款项合计人民币51,987,800.00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1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174号”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1,987,8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1,987,800.00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9,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9年6月30日,公司无此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收益,根据 2017年 5月 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截止 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编制单位: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6月       

  ■

  注1: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少7,175.39万元,系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的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的,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江阴 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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