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2日 01:4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6,011,741.5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43%;实现净利润8,322,095.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2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37,900.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3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客户质量,通过资源整合实现业务调整

  围绕“三调两提一控”的战略规划(调整业务、调整资产、调整人员结构;推行费用管控专案、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内部管理能力;清退负毛利订单、提升盈利水平;制定内部管控制度,加强内部过程管控),通过资源的整合,逐步实现业务调整。

  1、结构件业务(含黑电套料和白电业务):上半年按照年度规划,继续巩固在结构件产业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深度发展战略客户,同时优化产品结构,积极推动低附加值业务的清退;

  2、整机业务(含TV整机/模组及商用整机/模组):严格管控超期应收账款,持续推进应收账款、存货等管控举措,对前期呆滞库存进行清理,严格遵守合同契约,推动公司风险管控落地。

  3、汽车结构件: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挖掘客户资源增加新产品,提高产品盈利空间,在无模具投入风险状态下,鼓励承接国内一线以及合资品牌的二级加工订单;积极

  推动新工艺以及跨界技术,如高光,IML等在新能源、轻量化模块的应用。

  二、新业务拓展及再造升级

  依托启上设计平台,大力推动新零售、家庭智能、显示终端、产品市场的研发,通过加大对互联网、物联网产品的推广,进入新的生态圈。

  三、强化内部管理

  1、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公司管理体系。集团信息化对现有ERP、PLM、磐哲等信息系统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化平台建设。

  2、推动降本增效,提升全员成本管控意识。供应链推动定期与批量定向降本相结合的降本方案;制造以独立经营为主线的内部挖潜,激发全员参与降本增效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提升全员成本意识。

  3、管控资金风险。积极推动并落地客户信用管理的上线,结合客户信用额度及其资金专用情况,实现客户接单、发货系统的双重管控,最大限度减少呆坏账,降低经营风险;对业务人员,加大对应收账款管控的长效与短期相结合考核力度,提升业务员的风险意识和货款的跟催。积极推动存货消化,减少资金占用。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在推动传统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同时,加强与市场端、采购端的沟通,推行客户保理、供应链融资等业务融资,加强资金预算管理,结合预算及实际资金占用情况分配财务费用,并实时提示资金风险,保证公司资金链安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熊海涛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毅昌      公告编号:2019-04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6名,实参加董事6名全体,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半年度报告》、《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等闲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等闲置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毅昌      公告编号:2019-04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半年度报告》、《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等闲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等闲置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毅昌              公告编号:2019-04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请见以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毅昌    公告编号:2019-04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等

  闲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等闲置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改善财务状况,进一步集中资源做好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将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公司拥有的位于广州开发区科丰路29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起拍价格不低于评估值,出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等闲置资产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以公开拍卖方式出售资产,还没有具体交易对方,能否拍卖成交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具有不确定性。本次资产出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述

  ■

  2、权属情况

  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资产评估”)对本次拟出售的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19]第Z0366号)。于评估基准日 2019 年8月20日,上述房产评估值为 308,106,200元。鉴于上述评估结果,公司拟以评估值为依据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拍卖转让上述产权,起拍价格不低于评估值。

  三、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拍卖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拍卖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后续进展情况。

  四、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上述资产,最终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将通过公开拍卖确定。公司将在受让方确定后签署转让协议。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暂无合同或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不存在其他安排。

  五、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优化和盘活存量资产的需要,公司拟以评估值为依据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拍卖出售上述房产。若本次拍卖成交,扣除相关税费,公司可以实现一定的资产处置收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由于交易是否成交及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最终影响尚待产生实际成交价格后方可确定(最终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拍卖进展情况对该事项进行持续披露。

  六、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转让是以独立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保证了交易的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资产转让的起拍价以其评估价为基准,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审议通过后才可实施。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等闲置资产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标的资产。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毅昌              公告编号:2019-04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调整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在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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