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9年08月17日 05:23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2,46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该部分股份于2019年8月5日完成注销,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近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案备案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1991037270

  名称: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黎福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玖仟伍佰贰拾伍万捌仟柒佰壹拾圆整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8日

  营业时间:长期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零部件和部件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黎福超直接持有公司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3%,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式取得。该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了《福达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实际控制人黎福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4%),减持价格在7.50元-11.00元之间。

  减持进展: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黎福超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在此期间,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黎福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办理完成2,46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因此持股比例相较减持计划公告中的持股比例有变动。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实际控制人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实际控制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实际控制人黎福超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减持期间,黎福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减持期间,本公司将督促实际控制人黎福超遵循上述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

福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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