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8月10日 05:13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9-34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其决议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截至2019年8月8日,鉴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无法继续获授股票期权,该部分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万股,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注销。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本次调整是合法、有效的,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预留股份)》(2019-35)详见2019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2019年8月8日,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24个月等待期已届满,鉴于公司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激励计划中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条件、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2019-36)详见2019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事项的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事项有利于激励对象灵活自主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

  《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审核完成后方能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9-36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总数量58万份的50%,共计29万份,行权价格为25.14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6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2016年8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为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严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备忘录等配套制度规定,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2016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确定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为: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800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738.5万股,预留61.5万股),首次授予对象510人,行权价格为25.38元,自授权日开始经过24个月的等待期,在满足行权条件的前提下,在可行权日按照30%、30%、4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详见2016年9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10月18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10名调整为506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00万份(首次授予738.5万份,预留61.5万份)调整为797.28万份(首次授予735.78万份,预留61.5万份)。详见2016年10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5、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石基JLC2;期权代码:037724。首次授予506名激励对象735.78万股股票期权,授予价格25.38元,期权有效期60个月,等待期24个月,分三期行权。详见2016年11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6-71)。

  6、2017年7月7日,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38元/股调整为25.34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详见2017年7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17-36)。

  7、2017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06名调整为494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97.2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35.78万股,预留61.5万股)调整为786.2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24.73万股,预留61.5万股),同时同意向32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61.5万股股票期权。详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完成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石基JLC3;期权代码:037747。预留授予32名激励对象61.5万股股票期权,授予价格25.34元/股,期权有效期48个月,等待期24个月,分两期行权。详见2017年9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7-47)。

  9、2018年6月22日,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34元/股调整为25.24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详见2018年6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18-33)。

  10、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94名调整为46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2名调整为29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86.2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24.73万股,预留61.5万股)调整为752.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93.76万股,预留59万股),详见2018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18-46)。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个行权期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止(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第一期行权涉及激励对象462人(首次授予),可行权期权数量208.128万份,详见2018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2018-47)以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2018-48)。

  11、2018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44.5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2.02万股,预留2.5万股)的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详见2018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18-49)。

  12、2019年6月4日,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24元/股调整为25.14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详见2019年6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19年)》(2019-30)。

  二、关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即2017年8月8日开始经过24个月的等待期,激励对象可在可行权日按照50%、50%的行权比例分两期行权。其中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日2017年8月8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的比例为所获总量的50%,截至2019年8月8日,公司获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等待期已届满。

  2、预留股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可以行权。本次实施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可行权事宜为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一部分,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行权股票的来源

  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2、行权期限

  公司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原则上为2019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7日(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事宜,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3、行权价格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5.14元/份。若在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派息、配股、增发等事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

  注:

  a.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b.《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19年8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行权模式: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6、可行权日: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7、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并按《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的规定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自主行权,由激励对象选择在可行权期限内(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自主行权。

  8、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四、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直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剩余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八、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预留部分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当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可行权的29万份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预计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729.06元,其中:总股本增加29万股,计29万元,资本公积增加700.06万元,本期股票期权的行权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非常小。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二)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审议事项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等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生《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条件、行权 价格、行权期限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相关安排。

  十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截至2019年8月8日,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24个月等待期已届满。鉴于公司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监事会同意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条件、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期行权事宜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十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9-33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截至2019年8月8日,鉴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有2名预留激励对象因离职无法继续获授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及其获授的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9名调整为27名,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59万股调整为58万股。上述调整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万股已失效,将由公司申请注销。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预留股份)》(2019-35)详见2019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调整后的《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2019年8月8日)》详见2019年8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律师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19年8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截至2019年8月8日,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24个月等待期已届满,鉴于公司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激励计划中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可行权期限原则上为2019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7日(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14元/股。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审议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可行权事宜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2019-36)详见2019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19年8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律师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19年8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鉴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董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审核完成后方能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9-35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

  公告(预留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6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2016年8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为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严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备忘录等配套制度规定,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2016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确定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为: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800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738.5万股,预留61.5万股),首次授予对象510人,行权价格为25.38元,自授权日开始经过24个月的等待期,在满足行权条件的前提下,在可行权日按照30%、30%、4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详见2016年9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10月18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10名调整为506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00万份(首次授予738.5万份,预留61.5万份)调整为797.28万份(首次授予735.78万份,预留61.5万份)。详见2016年10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5、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石基JLC2;期权代码:037724。首次授予506名激励对象735.78万股股票期权,授予价格25.38元,期权有效期60个月,等待期24个月,分三期行权。详见2016年11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6-71)。

  6、2017年7月7日,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38元/股调整为25.34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详见2017年7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17-36)。

  7、2017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06名调整为494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97.2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35.78万股,预留61.5万股)调整为786.2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24.73万股,预留61.5万股),同时同意向32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61.5万股股票期权。详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完成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石基JLC3;期权代码:037747。预留授予32名激励对象61.5万股股票期权,授予价格25.34元/股,期权有效期48个月,等待期24个月,分两期行权。详见2017年9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7-47)。

  9、2018年6月22日,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34元/股调整为25.24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详见2018年6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18-33)。

  10、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94名调整为46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2名调整为29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86.2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24.73万股,预留61.5万股)调整为752.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93.76万股,预留59万股),详见2018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18-46)。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个行权期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止(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第一期行权涉及激励对象462人(首次授予),可行权期权数量208.128万份,详见2018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2018-47)以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2018-48)。

  11、2018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44.5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2.02万股,预留2.5万股)的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详见2018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18-49)。

  12、2019年6月4日,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24元/股调整为25.14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详见2019年6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19年)》(2019-30)。

  二、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1、关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29名激励对象有2名因离职放弃上述股票期权共计1万股,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9名调整为27名。

  2、关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因上述激励对象放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共计1万股,故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59万股调整为58万股,故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由752.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93.76万股,预留59万股)调整为751.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93.76万股,预留58万股),具体如下:

  ■

  注:(1)调整前,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752.76万股;调整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751.76万股;

  (2)“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系依据2019年7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计算得出。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27名,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为58万股。调整后的《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2019年8月8日)》详见2019年8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注销部分期权

  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无法继续获授公司股票期权,其对应的股票期权共计1万份将被取消,上述失效期权将由公司申请注销,共计需注销1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核实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本次调整是合法、有效的,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本次调整是合法、有效的,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同意对因激励对象离职产生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审议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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