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发展须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
来源:经济参考报
自去年11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其建设步伐明显加快。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成立,长三角主要领导人峰会召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成型,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展开。以今年5月中央通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标志,长三角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规划纲要》提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极大的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带动整个长江经济带和华东地区发展,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实际上,作为我国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引擎之一、最具发展潜力的板块之一和国际公认的六大世界级城市群之一,长三角在高质量一体化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第一,经济实力雄厚。长三角以占全国1/6的人口、2.2%的国土面积,创造了接近1/4的经济总量,净出口总额、外商直接投资、对外投资分别占全国的37%、62%、29%;第二,发展较为均衡。截至2018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人均GDP分别为13.5万元、11.7万元、9.8万元和4.7万元,城镇化率分别为88.1%、69.6%、68.9%和54.7%;第三,科技创新资源富集。区域集中了全国1/4的双一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全国1/3的研发经费支出和有效的发明专利。在科技部发布的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排名中,上海、江苏、浙江在全国各省市中分别排名第一、第五和第六位,安徽位居第十一位。
今年6月初召开的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会议提出,要充分发挥长三角优势,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从坚持高水平开放、追求高质量创新、强化高效协同以及强化组织协调四个方面实现长三角地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建设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一体化方面,一批一体化改革措施已经在发展示范区率先落地。这一示范区覆盖了沪苏浙交界区域的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江苏吴江三地,重点改革措施包括规划、土地、投资管理、要素流动、财税分享、公共服务政策、生态管控、公共信用等。长三角力图通过示范区建设,努力打造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样板间、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新标杆、一体化体制机制的试验田、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新引擎。
高质量发展方面,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绿色的新发展理念在此间得到了践行。以创新发展为例,近日在安徽芜湖闭幕的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启动了一批科创和产业合作平台,签署了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已经初步结出了硕果。实际上,长三角可将上海在金融和国际化方面的领先经验、江苏制造业的雄厚基础、浙江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的优势以及安徽数量庞大的创业创新群体在内的资源进行整合,强化聚合协同效应,提升分工合作效能,推进优势互补、错位布局,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相比于京津冀强调的“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突出的“创新驱动”,长三角是唯一一个明确提出一体化发展目标的国家战略。如何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尽快形成可实施有成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进而形成可以影响全国的新型区域发展协调机制,将是摆在长三角三省一市面前的重要课题。
责任编辑: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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