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涛
日前召开的科创板上市委2019年第4次审议会议,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鉴于交控科技发行上市审核过程中,曾经出现保荐代表人擅自修改信息披露数据和内容的情节,并受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和上交所纪律处分,因此成功过会的结果也就难免让人多看一眼、多想一层。
注册制尚在试点过程中,多看一眼、多想一层,对于把改革推向深入没坏处。眼下的问题是,我们应该怎么看待交控科技过会一事,笔者认为,说“带病闯关”是认错了对象,讲“来者不拒”是曲解了规则。把情绪放在一边,交控科技发行上市审核和成功过会的结果,恰好说明科创板注册制审核尊重法治、尊重市场的特点——既严肃、快速、准确地处理了错误行为,又充分重视了企业的发行上市权利和市场的选择机会。
错在谁?
区分保荐人与发行人责任
5月21日,上交所在官方新闻通报中,还原了交控科技发行上市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细读这份通报,可以发现如下表述:“保荐工作具体负责人,擅自多处修改了招股说明书中有关经营数据、业务与技术、管理层分析等信息披露数据和内容,并由此同步多处修改了上交所问询问题中引述的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其中,“擅自”这个细节可以说明,保荐代表人的修改动作系个人行为,该等行为未按照规范和内控规定报送公司内核部门审核把关,更遑论与发行人进行沟通报备。
所以,上交所对两位保代做出纪律处分,对保荐机构做出监管措施。证监会在上交所纪律处分的基础上,也对两位保代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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