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0号)核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博科技”、“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11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41.99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377.0051万元。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朗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博科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朗博科技不存在《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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