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讯,*ST宜化(000422)3月28日晚间公告,因公司第二大股东代德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北恒信盈加投资合伙企业在增持*ST宜化股份累计比例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买入上市公司股份,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鉴于此,湖北证监局决定对代德明及湖北恒信盈加投资采取出示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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