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研发资金如何保障?农工党中央提案:鼓励军工集团金融化
澎湃新闻记者 王俊 来源:澎湃新闻
2019年全国两会前夕,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农工党中央网站获悉,农工党中央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38件,其中包括《关于构建军民融合框架下装备研发金融支持体系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
《提案》指出,2016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印发了 《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这是在全民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顶层文件,促进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然而,装备研发作为军民融合协同发展中的重要一环,目前尚无法得到充足的资金保障,创新发展受到制约。其主要问题有:
一是内外部因素造成装备研发高成本。装备研发项目一般具有前期投入大、研发风险高、质量要求高、技术难度大、研发周期长等特点,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和大量的人力、物力。
二是资金渠道单一,财政供给压力大。目前,国家虽然已经允许一部分民营企业加入装备科研投资领域,但是政府拨款所占比重仍然偏大,这种几近单一主体的投资体制使装备研发融资市场化程度严重偏低,资金需求过于依赖政府,财政供给压力过大。
三是准入政策待完善,社会资金进入难。准入问题是社会投资者参与装备研发投资遇到的较大障碍,社会资金很少通过正式渠道进入装备研发投资领域。因信息不对称,社会投资者参与装备研发投资的成本比其他行业要大得多。
为此,农工党中央在上述《提案》中建议:
一、国家层面统筹管理。一是建立军民融合发展统一领导管理机制。建立国防科技工业局主导、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协作的联动体系,共同制定军民融合下装备研发的总体战略及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统筹装备研发项目资源与配置,实现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设计与协调推进;注重军民两用高新技术的研发推广,适时建立军民技术资源共享平台。二是制定规范保障性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保障军民一体化发展的有效实施,特别是要明确社会资本进入与退出装备研发投资、军民技术转换等方面的规定;另一方面要明确投资方和被投资方责任义务,制定奖惩机制规范投资行为。
二、金融业全面支持。一是健全银行授信贷款支持机制。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增加授信额度,为重大国防军工项目、从事军工装备研发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资金支持。二是拓宽证券公司股权筹资渠道。通过多种股权筹资渠道,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资本市场,为那些尚未上市或不宜上市(保密)的军工研发企业提供权益性资本的资金支持。三是完善保险公司财险产品功能。适度释放保险公司的政策红利,开发适合军工装备研究的财产保险产品,从而分散其研发投资损失的风险。
三、军工集团全力对接。一是健全集团投融资公司,鼓励集团金融化。由军工集团牵头建立健全投融资公司,将企业集团内部资金、人力和项目有效整合,根据不同的业务设置不同部门来实行专门化管理和专业化运作;同时将投融资公司作为对外融资平台对接口,梳理不同项目的特点、营利性和周期,对项目投资进行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吸引社会投资者积极参与项目投资。二是集团投融资公司牵头,建立产业基金。集团投融资公司同地方政府或投资机构建立不同产业的投资或并购基金,将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分重点有序进行产业链上的资源整合,坚持“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的双轮驱动发展,加速装备产业的整合和升级。三是大力推动资本运作,促进创新发展。鼓励军工集团或企业上市,利用股权、债权融资平台,参与定向增发和二级市场并购投资等方式,加大对产业链的上下游资源整合,以“产业为基础,资本为引擎”,全力推进不同产业下装备研发的创新发展。
(本文来自于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陈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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