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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讯(记者 黄蕾)上海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为全面掌握上海保险类机构聚集情况,上海银保监局拟开展2018年度在沪保险及金融类机构统计。目前,相关保险公司已收到上述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要求,各相关保险公司需报送以下内容:一是,截至2018年末,公司在上海设立的保险机构上海总部及保险投资管理公司名录,并列明是否持牌、设立时间、全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保险机构上海总部,也称“上海二总部”,是指在“多总部”管理模式中,在沪设立实际承担部分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职能的保险集团(公司)上海总部。
保险投资管理公司,非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而是指经批准在沪设立,由保险公司设立、从事保险产业投资、建设、营运和资产管理的机构,如养老产业投资管理公司等。
二是,截至2018年末,公司在上海控股的非保险类金融法人机构名录,并列明是否持牌、设立时间、全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非保险类金融法人机构,是指除了保险类机构以外的金融机构,如银行和非银行机构(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金融消费公司),以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期货公司等。
三是,截至2018年末,公司在上海设立的功能性保险机构名录,并列明是否持牌、设立时间、全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功能性保险机构,是指单一功能突出的创新型保险机构,如后援中心、信息中心、客服中心、审计中心、培训研发中心等。
四是,公司下一步在沪设立保险机构上海总部、保险投资管理公司和非保险类金融法人机构的计划。
上述通知中所提及的持牌,是指经过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包括颁发执照、批复准许设立的批文等形式。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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