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9年01月23日 01:15 中国证券报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1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01月25日(星期五)。

  一、本次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536号文核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乔晓辉、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万股,新增股份于2016年0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5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7年05月1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5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2018年05月08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81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时承诺:通过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事项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01月25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12%。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化结构表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限售承诺。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3、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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