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讯(记者 魏倩)2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意见稿)。
意见稿共5章53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监督管理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稿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要求嵌入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全面覆盖各项产品及服务。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完善统一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意见稿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风险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应当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责任编辑:谢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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