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险观察
旧定义重疾险产品到明天晚上12点后就要全部停售了。
当然,有的重疾险已经提前下架了。
有的虽然是31号下架,但也不会等到晚上12点。
所以,如果你想在停售之前购买旧定义的重疾险,要算好时间,千万别错过了。
最近在互联网上的宣传,以及朋友圈上看到太多人推荐购买旧定义重疾险产品。
为了销售,这本无可厚非。而且旧定义重疾险确实有它的优势所在。
但是有的人把新定义重疾说得一无是处,仿佛不买旧定义重疾就是天大的错一般。这种销售的吃相,实在是难看了一点。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如果重疾新定义真的一文不值,那监管为什么要推动这项工作呢?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是在保险监管牵头下,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
这个定义在2007年的时候公布过第一版,当时共定义了25种最为高发的重疾病种。而这个定义也一直沿用至今。
我们说的旧定义重疾险,采用的就是2007版的重疾病种定义。
去年,银保监会再次组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了2020版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其中,重疾定义病种增加到了28种,还增加了3种轻症。
这距离第一版的定义已经过去了13年之久。医疗技术的进步,势必会使得重疾定义发生变化。
仔细对比新旧重疾定义规范之后,我们可以总结为“四降、一严、两不保、八扩赔”。
新旧重疾定义保障对比
在恶性肿瘤定义、甲状腺癌赔付门槛、三大高发轻症的赔付比例等内容上,旧定义重疾险有明显的优势。
但在动脉搭桥、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上,新定义重疾险有着明显优势。
而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这两项保障内容,在新重疾定义规范中没有写进来,因此采取新定义的重疾险可以不保障这两项。
但从这张对比图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到,重疾新定义绝非一无是处!
当前,不少保险公司对部分重疾险产品推出了“择优理赔”服务,现在购买了旧定义重疾险的客户,以后出险理赔时,可以在新旧定义中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条款。
某保险公司“择优理赔”方案
因此,这项服务还是非常实用的,降低了赔付门槛,可以让客户在现在购买重疾险时不用纠结新旧定义的问题。
近期有投保需求的人,我觉得不应放过这个机会。
还剩最后两天,就要和旧定义重疾险挥手告别了,这是一个重疾险时代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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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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