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诚:商业银行永续债 银行的“补血神器”

东方金诚:商业银行永续债 银行的“补血神器”
2019年10月10日 16:25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来源:东方金诚  作者:金融业务部 徐承远 金炫杰

  2019年1月25日,我国首单银行永续债“19中国银行永续债01”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国内商业银行永续债市场经过艰难摸索,终于获得实质性进展。政策呵护,市场热情升温,发展势头良好。

  2017年以来,金融监管加强,商业银行同业非标资产“回表”,资本压力陡增。创新一级资本补充工具、修正资本结构性缺陷,成为缓解资本压力的重要举措。2018年初,央行发布3号公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新型资本补充债券。3月,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提出为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创造条件。2019年新春伊始,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支持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而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纷纷出台政策对银行永续债的发行予以实际的支持。新一轮政策窗口期下,国内银行业创新型资本补充工具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一、永续债的概念和起源

  永续债券又称可续期债券、无固定期限债券,是没有明确到期日的含权债券。永续债是一种古老的证券品种,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英国政府为筹备英法战争发行了世界上第一只永续债券[1]。1648年,荷兰水务管理机构发行了永续债,距今已超过370年的历史,是现存最古老的永续债券,一直到今天都还在支付利息。

  国内永续债发行从2013年起步,自2013年武汉地铁发行国内首支可续期企业债、国电电力发行永续中票、2014年兖州煤业发行可续期定向工具、2015年中信建投证券发行永续次级债等以来,国内已发行的永续债债券类型已经涵盖可续期企业债、可续期定向融资工具、可续期公司债、永续中票、永续次级债等多个品种。随着2019年银行永续债的发行,国内永续债已经覆盖到资本市场几乎所有的债券品种。

  二、永续债的主要特征

  永续债最直接的特点是没有明确到期日,同时还具有可赎回、偿付顺序靠后等特点,在条款设计方面与普通债券存在差异,且兼具部分股权特征。由于永续债发行主体包括非金融企业以及金融机构,二者发行的永续债特征有所区别。一般永续债具有的特征有:

  第一,具有赎回条款。即发行人在条款约定时间点或某时间段内可按约定价格赎回债券。多数企业永续债发行者都会选择在存续期赎回,一般而言,赎回权的执行时间距离发行时间越近(远),永续债的债(股)性越强。

  第二,偿付顺序靠后。永续债持有人的清偿顺序先于企业发行的股份,而劣后于其他债权人。在财政部永续债会计处理新规之前,企业破产清算时永续债通常与普通债券处于同一清偿顺序,没有次级属性。而金融机构永续债次级属性较强。

  第三,设置有利率跳升机制。设置赎回条款的永续债通常会内嵌利率跳升机制,如果发行人未执行赎回权,存续永续债票息会自动上升。因此,一般企业永续债在赎回期赎回可能性较大。

  而银行永续债的发行,主要是为了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与一般企业比,银行永续债还需要满足对资本认定的标准,因此条款设计有一些特殊性。如:

  第一,具备损失吸收能力。《巴塞尔协议Ⅲ》规定,银行资本工具必须具备损失吸收能力,即拥有减记或转股条款。我国对其他一级资本的认定更为严格,要求资本工具筹集资金在会计上必须认定为权益,且减记必须是永久性减记。

  第二,特殊赎回机制安排。银行永续债的赎回机制也有特殊安排:一是首次赎回时间不低于5年,且赎回时应得到监管机构批准;二是不得设计含利率跳升机制等有利于永续债赎回的条款;三是银行在赎回时须证明其资本充足或发行新工具替换赎回资本工具。

  第三,票息支付是非强制和非累计的,发行人可根据意愿停止票息发放。

  三、银行永续债的发行情况

  欧美等国家在银行业资本补充工具创设上进行了较多的尝试,永续债、优先股等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发展较快,市场相对成熟。2012年以来,全球金融机构累计发行并上市的各类存量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达600余只,累计存量规模近5000亿美元;其中G-SIBs发行且存续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累计约165只,累计存量规模约2710亿美元。

  从永续债市场结构来看,国际市场上发行主体中,银行占据了大部分比例,其次为非银金融企业,其余为工商企业和政府机构。而我国永续债市场起步较晚,自2013年武汉地铁永续债发行以来,工商企业类永续债长期占领主导地位,直到2019年,中国银行永续债的发行拉开了银行永续债的序幕。但在财政部会计处理新规后,企业永续债往往也设计带有次级条款导致吸引力下降,市场发行放缓。而商业银行永续债则可以补充银行资本,进而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受到政策的鼓励,未来发行量有望大幅增加。截至2019年7月末,已有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5家银行发行永续债,发行规模达到2300亿元。

  四、银行永续债的意义

  商业银行永续债主要是为了补充银行资本实力,进而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金融危机之后,各国政府要求银行业提升资本质量,增强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能力。国际清算银行(BIS)2010年制定了巴塞尔协议III,确定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监管的新标准。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则提议全球性重要金融机构应该具备比巴塞尔协议III更高的吸收损失能力,并于2015年G20峰会提出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监管框架。

  与国际同业相比,其他一级资本不足是我国资本充足率不高的重要原因,我国银行永续债和优先股等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市场发展缓慢。2012年《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出台之后,我国银行二级资本债和优先股相继开启,受限于严格的条件,优先股发展情况不理想。截至2018年末,我国银行资本构成中,股本等核心一级资本占比近八成,其次是二级资本占比18.45%,而其他一级资本占比仅仅3.87%,远低于国际成熟市场银行其他一级资本比重。因此,银行永续债的推出,对于丰富银行资本补充工具结构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有利于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对TLAC资本监管压力。

  此外,商业银行永续债的推出,有利于夯实银行资本基础,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近年来,我国银行体系资产质量持续下滑,对银行资本形成了侵蚀,金融严监管使得表外资产回表进一步加大了资本的消耗。当前宏观经济增速下滑背景下,银行整体盈利能力也难以提升,银行内源补充资本的能力有限,永续债和优先股等外部资本渠道就更加迫切。

  除了银行自身内部因素以外,商业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等资本补充工具,提升资本实力,有助于释放信贷空间,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能力,从而有利于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因此,2018年以来,国家多部委支持银行资本补充工具的创新发展,商业银行永续债市场前景广阔。

  当然,目前永续债市场还存在一些需要探讨的空间,比如投资者的接受程度、市场的完善、会计和税收具体处理办法、中小银行发行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等。

  注:[1] 由于英国最终在拿破仑战争中取胜,而这一笔永续债因为需支付利息较高,后来被英国政府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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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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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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