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金融专栏|陕甘宁边区银行的创建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金融专栏|陕甘宁边区银行的创建与发展
2021年06月07日 11:00 中国金融杂志

来源:中国金融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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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深刻改变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一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不畏险阻、砥砺前行,取得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彻底改变了近代以来一百多年中国积贫积弱、受人欺凌的悲惨命运;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创了改革开放的新局面,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海纳百川、锐意进取,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华民族走上了实现伟大复兴的壮阔道路。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坚持牢牢把握金融事业发展和前进方向,不断探索金融支持革命战争和创立新政权、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道路,指引我国金融事业实现了一次又一次的跨越发展。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中国金融杂志”微信公众号特别策划“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金融”专栏,配合《中国金融》杂志相关专栏,选取部分反映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重大金融改革和重大金融事件的文章,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金融事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的波澜壮阔的画卷。

作者|魏革军「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1年第8期

陕甘宁边区是我国新民主主义时期最为重要的根据地之一,历经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三个时期。特别是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作为中共中央所在地,在中央直接领导下,边区金融等各领域事业都取得了巨大进步。陕甘宁边区银行作为根据地政府和边区人民的银行,在1937~1948年存在的十二年间,先后通过发行货币、代理金库和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活动,为促进根据地经济发展、保障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最终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新中国的金融事业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陕甘宁边区银行的前身

红色金融是确保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力量。早在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前,陕甘边和陕北革命根据地就探索初创了红色金融事业。1934年11月,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成立不久,即设立了陕甘边区农民合作银行。1935年,该行改称陕甘省苏维埃银行。同年,陕北省苏维埃政府用“陕北省苏维埃银行”的名义发行货币。9月下旬,陕北省苏维埃银行更名为“陕甘晋省苏维埃银行”。

1935年10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随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11月,国家银行在瓦窑堡改组为国家银行西北分行,由林伯渠兼任行长。同时,陕北省工农民主政府决定撤销陕甘晋省苏维埃银行,业务并入西北分行。1936年7月,为了适应抗日形势的需要,该行正式更名为“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

西北分行成立后,由于战争频繁,银行业务基本上集中于发行货币、代理金库和发放贷款。1935年11月,国民党统治区实行不兑现法币政策,市场银价快速上涨。为防止白银外流、稳定金融,西北分行发行了苏维埃货币。西北办事处发布第1号训令,提出“为着金融流通的便利,发行票币是需要的,但票币形式急需统一,发行数量不应超过市场的需要”。1936年7月,中央领导机关迁居保安(今志丹县)后,西北办事处明令重申“苏币是苏维埃法币,苏区内任何买卖都应以此法币为标准,毫无条件地使之流通”。根据上述要求,西北分行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的名义发行了苏币,面额包括5元、2元、1元、5角、2角、1角、5分、1分等,同时逐渐收回以前各行发行的各种货币。到1936年底离开保安时,西北分行发行的纸币,包括收回的陕甘晋银行纸币在内,约为90万元。

代理金库也是西北分行主要业务之一。早期,由于全面建立金库的条件尚不成熟,只建立了中央财政部直属金库,并帮助陕北省各县建立了预决算、会计、报告等制度。1936年春,西北分行开始在根据地各省、县成立分支库,先后组建了陕北省金库及所属各县支库。与此同时,西北分行还办理各类存、贷款业务。如配合苏区春耕运动对农民贷款,且“利息至多不能超过五厘”;制定《农民放款暂行规则》,规定贫雇农、中农购买农具、肥料、种子、开荒、整修水利等均得向国家银行在各县所设的办事处贷款;每户限五元,期限一年以内。1936年西北分行放出农贷数十万元。为促进合作事业的发展,西北分行制定了《对合作社放款暂行规则》,规定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可以借款,月息最多不超过千分之七。这些举措稳定和繁荣了苏区经济,有力地支持了根据地建设和革命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银行

1937年7月,日本发动了“卢沟桥事变”,抗战全面爆发。为贯彻执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7年10月,原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改组成立陕甘宁边区银行,由曹菊如同志任行长。成立后,边区银行不断完善组织机构,从纵的管理体制看,包括总行、分行、支行、办事处、货币交换所;从横向的管理体制看,总行内设立三级机构,二级机构是处,三级机构是科。分工明确又密切联系的组织机构,确保了边区银行有效履职,而且也为后来的银行机构建设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作为抗日根据地人民的银行,边区银行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政府的经济政策,发行本币,开展货币斗争,保护人民财富,稳定物价,支持财政,发展生产,巩固边区,支援抗日战争。随着抗日战争形势和边区环境的变化,边区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扩展业务和职责,通过运用货币、信贷、公债等工具和业务,有力地支持了抗日战争和边区经济发展。

边区银行成立初期至1941年,其主要任务是发行辅币,解决交易中的找零困难,兼营光华商店,开办信贷业务,支持恢复和发展经济,服务抗日持久战。抗战初期,根据国共两党协议,边区不发行货币,但法币在流通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国民党拨给八路军均为大额军饷,导致市场辅币短缺,群众被迫以邮票代替辅币找零。为此,边区银行创新发行了“光华商店代价券”,代价券以光华商店资产做保证,持券者可按1∶1的比价兑换法币,1938年6月发行的面值有二分、五分、一角、两角、五角的。代价券信誉高,“流通范围甚至扩展到边区以外”。第二阶段,从1941年2月到1944年6月,国民党对边区实行了经济封锁,停发八路军军饷,同时外援也大部断绝,为此陕甘宁边区银行开始发行边区银行币,与敌伪货币作斗争;同时,大力支持发展边区经济,特别是边区农村经济,加强物资供应和便利贸易。第三阶段,从1944年7月至1947年12月,边区银行为提高边币币值,打击法币,1944年7月发行“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规定流通券1元比边币20元,逐步以流通券收回边币。

边区银行在发行货币的同时,还开展了存放款、代理金库、经理公债、办理汇兑等,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调剂财政作出了重大贡献。边区银行开办存款时,有往来存款、特别往来存款、票据存款、暂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等。为消除储户怕物价上涨存款吃亏的顾虑,及时举办了实物储蓄等。至1944年底,边区银行存款总额达到51632万元,比1940年增加246倍,占同期放款总额的46.5%,较好改变了成立初期主要靠货币发行作为放款资金来源的做法。

边区银行还积极发放生产建设贷款,促进了边区经济发展和商业繁荣。边区银行放款业务包括财政机关放款、生产建设放款、商业周转放款以及其他放款等。1938年底边区银行放款总额为51万元,至1940年增加至664万元,到1945年又增至423140万元。在这些放款中,生产建设放款直接服务于发展经济,其中又以工农业放款最为重要。1941年前后,国民党对边区进行全面封锁,边区的财政经济发生了严重困难,为此党中央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号召解放区军民自力更生,克服困难,开展大生产运动,特别要求大力发展农业,因此发放农业贷款支持农业发展,成为边区银行最为重要的任务。边区政府在各县成立农贷会,以银行为主,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农贷组织管理,并先后制定《陕甘宁边区农贷章程》《奖励种棉贷款条例》《青苗贷款条例》等,极大地鼓励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大发展,为保障供给和支援抗日战争做出了历史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银行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国内政治形势发生急剧变化,国共签订《双十协定》。毛泽东赴重庆谈判回延安后,在干部会上作《关于重庆谈判》的报告时指出:“纸上的东西并不等于现实的东西”。在这一时期,边区银行没有被和平的假象所迷惑,而是居安思危,在1946年解放战争全面爆发后,面对严峻的财政状况、国民党反动派对边区的威胁,边区银行立足“稳定金融,发展经济,壮大资金,扶持财政”的基本任务,灵活调整货币发行,确保物价基本稳定,积极支持财政和贸易周转;同时,积极组织存款,壮大银行业务资金;因时因地制宜,发放贷款,支持与发展生产。1946年10月间,边区银行召开总分行行长联席会议,提出“银行贷款应该面向群众”“要求争取实现‘经济第一,财政第二’”。边区银行从准备金中抽出1000两黄金(折合当时券币31750万元),分配给各分行,并与他们原定的放款资金结合,重点办理农业生产贷款。这些举措发展了经济,也缓解了财政困难,助力解放战争走向胜利。

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需要,为集中一切人力、物力支持西北解放战争,1947年10月,中共中央西北局作出了统一陕甘宁、晋绥两边区金融机构及币制的决定,将陕甘宁边区银行与晋绥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组建西北农民银行。同时,决定统一发行货币,以西北农民银行发行的“西农币”为西北解放区的本位币,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原来发行的商业流通券作为辅币与西农币等价通用。两边区货币统一后有利于银行、贸易部门统一调动资金和物资,便利群众自由交换商品,对支持战争和促进市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1948年华北财办召开金融贸易会议,充分肯定了解放区银行工作成绩。一是发行了本币,驱逐了敌伪货币,建立了独立自主的货币阵地,保护了国民财富和生产的发展。二是以很大力量支持了战争保障了供给。三是建立了相当数量的家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初步的基础。四是普遍地发放生产贷款,对发展生产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五是建立了新的金融机构,培养了成千上万名干部,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银行工作的建设和发展对解放区的建设起了很大的作用。

随着解决战争节节胜利,各解放区逐渐连成一片,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华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华北银行、北海银行与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组建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发行人民币,作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货币,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币进行,陕甘宁边币、西农币等逐渐收回。1949年4月15日,西北农民银行对外改称为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这也标志着陕甘宁边区银行正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新中国金融事业开启了新的篇章。

(责任编辑  纪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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