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国金融》2021年第8期
作者|关小虎‘中国银行’
合规内控对金融企业采购工作极其重要。金融企业采购与政府采购、央企采购相比较,有其自身的特性,从而决定了金融企业在采购中面临的风险也有所不同。因此,金融企业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加强合规内控。
金融企业采购的特点
近年来金融创新不断深化,金融企业提供的金融产品也日益多样化。因此,金融企业需要采购大量、多样化的货物和服务,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金融采购金额巨大。金融改革逐渐迈向深水区,金融企业的业务类型发生了重大变化。例如,银行业在传统的存贷款利差逐步收窄、规范各项银行收费的大背景下,中间业务收入日益受到重视,大零售、大资管、金融全牌照战略,使各商业银行在品牌宣传、客户服务、信息科技方面的投入逐年加大。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金融企业在安全保卫、反洗钱、合规内控方面的投入也不断增加。更为重要的是,金融企业普遍实行全辖垂直管理、信息化系统严格统一,由此导致了各金融企业的总部在信息系统开发和运行维护、ATM、工作服等方面支出数额巨大。
二是金融企业采购的产品服务种类多样。不同于工业企业的原材料采购是主要内容,金融企业采购的内容涵盖了网点租赁、广告宣传、信息咨询、武装押运、积分礼品、IT硬件、软件开发、运行维护、出纳机具、各项耗材、办公用品、工作制服、法律顾问、财务审计、贵金融、银行卡等多项内容。
三是金融企业采购的上位法依据较少。相较于政府采购的一整套完备的法律法规,金融企业采购可依据的上位法仅有《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大量的具体采购实务都靠各单位自行制定采购、评审、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内部规章制度来约束,刚性和规范性不足。
金融企业采购的风险分析
第一,市场风险。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市场风险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意外风险:物品采购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经济政策、意外事故等因素所造成的。二是价格风险:供应商操纵投标环境,在投标前相互串通,有意抬高价格,使金融企业采购蒙受损失;当金融企业批量采购某物品时,该种物品可能出现跌价,如电子设备类产品。为此,需要金融企业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规避此类风险。
第二,质量风险。一是由于供应商提供的物品质量不符合要求,从而导致金融服务未达到质量标准,给客户造成经济、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损害。如基层网点大厅中的立式宣传栏,由于稳定性不佳,倒塌造成客户身体伤害。二是因采购的原材料质量有问题,直接影响到金融企业产品的整体质量、降低了金融企业信誉和产品竞争力。如品质不好的贵金属和材质不佳的银行卡。
第三,道德风险。一是供应商的道德风险。供应商不具备一定的生产或服务能力,但采取欺骗手段谋求中标,或者供应商虽然具备生产或服务能力,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在中标后采取以次充好等欺骗手段。二是采购人员的道德风险。采购人员和供应商之间存在舞弊行为。采购人员为了个人私利,可能会与某供应商合谋,利用职权使该供应商在竞标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给企业采购带来道德风险。采购人员为了节省人力、物力,不积极进行信息搜集,不完全了解市场价格,导致难以判断投标价格是否合理,从而可能导致中标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风险。三是招标中评审专家的道德风险。在招投标采购过程中,部分评审专家可能在企业采购过程中违背客观公正原则,极力推荐有利害关系或其个人偏好的供应商,导致产生不良的采购结果。另外,由于招投标资料数量巨大、审核分析工作量较大,需要投入较多的精力和较长的时间,部分评审专家可能出于省时省力,履职尽责不到位,从而有损金融企业的利益。
第四,操作风险。在金融企业采购的实践中,通过内外部的审计巡视,反映出大量的采购问题是操作层面不规范。一是该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不论是出于提高采购效率,还是担心公开招标不能使有意向的供应商中标,只要没有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的要求进行公开竞争的,均是不合规的。二是化整为零。出现这种现象,一种情况是非主观故意,只是因为需求缺乏整合,同类的事项分拆成几个采购项目,耗时费力还没有规模效应;另一种情况是主观故意分拆需求,目的是躲避公开招标或集中采购,这种情形极易从违规发展到违纪。三是采购程序不规范。例如,采购中的重要文件资料保存不完整、归档不及时;“逆程序”操作,没有严格按照采购过程各个环节的先后顺序开展采购工作。
第五,合同风险。一是合同主体不合规。以虚假的合同主体身份与金融企业订立合同,以伪造、假冒、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合同担保;供应商不具备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资质,如特种设备、消防、安保服务及设施维护等特许行业的有效资质,以及原厂商对代理商的授权许可等。二是违规的合同转让或转包。供应商通过签订空头合同,转手倒卖,从中谋利,由此导致合同标的的货物或服务难以保质保量,从而损害金融企业利益。三是设置合同陷阱。供应商无故中止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但难以受到处罚,表现为合同条款模糊不清、责任约束简化、罚则不具体或过于轻微,难以有效保障合同执行。另外,在送审的主合同之外,违规签订抽屉协议,一旦出现合同纠纷时,金融企业权益难以完全保障。
构建“三道防线”,防范采购风险
第一道防线:强化请购部门和采购项目经理的第一责任
一是建章立制,加强培训。以“计划严谨、采购及时、质量保证、价格合理”为主要内容,以“降低成本、保障供给、堵塞漏洞”为主要目的,制定一套比较完整、科学、规范、合理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层层把关,责任到人。为了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还要加强对采购项目经理和请购部门商务团队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合规观念,重视职业道德建设,做到依法依规采购,增强金融企业内部的风险防范能力,从根本上规避采购风险。
二是提高采购需求质量。采购需求的质量是保证采购质量和效率的前提。采购需求应明确、清晰、量化、完整。采购需求一般要包括物品或服务的种类、规格(配置)、数量、质量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安排(时间、地点、供货费用的承担等)、货款支付要求、售后服务要求、报价要求等内容。采购需求尽量一次性完整提供,避免在采购过程中随意调整需求,从而保证对所有潜在供应商的公平。对采购需求还要求不得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类型,建议拟定几种采购需求的模板,供需求管理部门使用。
三是调查研究,掌握价格行情。要对国家经济政策、市场趋势进行深刻全面的分析研究,尽可能地准确把握市场行情,灵活运用各种采购方式,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四是正确选择采购方式。根据采购项目和采购金额的不同,正确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首先,满足地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招投标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满足项目性质并达到一定额度的采购项目,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公开招标。其次,满足有效充分竞争需要。结合项目实际,优先选择竞争充分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采购方式,慎用单一来源和续签(添购)等采购方式。最后,采用单一来源、续签(添购)或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项目,要充分说明理由,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对预算价格编制的依据作详细说明,并经集中采购委员会审议。
五是加大批量采购。寻找具备跨区域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对于同类且价格稳定的采购项目,经过整合,以签订框架协议的方式进行安排,并适当延长合同期,减少采购批次,形成规模效应,压降采购成本,减少采购的风险。
第二道防线:采购评审的复核把关
一是规范组建评审委员会。要在建立评审专家库的基础上,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要及时更新评委库,杜绝评委不在评委库参加评审的情况。
二是严格履行评审责任。要认真完成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商务偏离审查、技术偏离审查等工作。
三是优选评审方法。不同的采购项目需要不同的评审方法。要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评审指标须与采购需求匹配,尽可能量化。例如,综合评分法要确保技术、商务、价格等内容占比的设置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特点;最低价评审法的前提是所选择的供应商或商品具有较高标准的同质性,确保采购质量满足使用需求,杜绝单纯追求低价,从而让不法供应商钻空子,在中标后提供质量低劣甚至是假冒伪劣的货物。
第三道防线:合同签署前的审核和签署后的履约验收环节,做好终极把关
一是把好合同审核关。认真严格的合同审核工作,是确保合同完整有效、合同履约有据可依、合同纠纷处理有利的重要保障措施。合同审核工作主要是核对合同要素是否明确,如合同主要条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是否明确。
二是把好验收关。履约验收是检验整个采购成果的重要步骤,也是采购工作重要的把关口,是保证采购质量的关键,直接影响到采购活动成效。首先,规范验收审查。按照“部门分工、相互制约”的运作机制和“谁使用谁验收”的原则,需求部门负责采购项目的实施与验收,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和验收小组,严格按合同约定要素实施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的依据。重点审查交付的货物(设备型号等)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是否实施有效履职监管、是否及时履约等。其次,规范履约付款审查。合同履约付款要由需求部门严格按合同约定要素负责实施与验收。需要注意的重点有:严禁先申请付款后验收的行为,防止出现设备交付风险,维保期未满的,不得提前申请支付质保金;严格付款申请管理,按项目建立付款台账,及时对账;付款申请要及时等。■
责任编辑:陈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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