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宝网300亿元大亏空 多起巨额非法集资案获判决

钱宝网300亿元大亏空 多起巨额非法集资案获判决
2019年04月02日 12:44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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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券商中国

  2017年12月,钱宝网实控人张小雷投案自首,掀开了一场涉及百万投资者、全国多市区的庞大骗局的狰狞面目。1年多过去,钱宝网案迎来庭审。

  4月1日,有民间四大“高返天王”之称的钱宝网创始人张小雷集资诈骗一案一审庭审。

  时间追溯至2017年12月底,张小雷投案自首,“钱宝网”非法集资数百亿元的骗局被解开,高息诱骗投资人、自设资金池、虚设标的、创始人大肆挥霍等曝光,引发行业地震。截至案发,未兑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数额达300亿元左右。

  从该案起至去年上半年,多家伪P2P平台大案陆续被曝出,网贷跑路清盘潮起。

  截至去年8月,民间四大“高返天王”钱宝网、雅堂金融、唐小僧、联璧金融均已爆雷,其中钱宝网案进展最快,已一审庭审。而从2016年下半年相继爆出的上海快鹿、合肥e租宝、昆明泛亚、上海中晋四大非法集资案,均迎来宣判。

  钱宝网案4月1日庭审,张小雷当庭认罪悔罪

  中国法院报消息,4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小雷集资诈骗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小雷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钱宝网”创始人张小雷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小雷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下半年起至案发期间,被告人张小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在“钱宝网”线上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张小雷隐瞒吸收资金的主要用途,将大部分集资款用于还本付息、支付高额薪酬以及个人支配使用、挥霍消费,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2017年12月26日,张小雷到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小雷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张小雷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2017年12月26日,张小雷向南京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掀开了一场涉及百万投资者、全国多市区的庞大骗局的狰狞面目。在一个月后,张小雷出镜接受央媒采访,据视频中警方公布初步调查结果,截至案发,未兑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数额达300亿元左右。

  借新还旧窟窿堵不上了,张小雷自首,公示其手写声明称,“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向投资人吸收资金,目前已无法兑付本金利息。”

  张小雷手写声明

  钱宝网300亿元大亏空无法兑付给投资人

  复盘钱宝网的发展和扩张,有着鲜明的时代性,和互联网金融及传播方式密切相关。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其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看:

  2014年之前,钱宝网靠高息揽储,以线下客群为主,苏沪等地区是其重点覆盖区域;

  2014年和2015年是钱宝网的巅峰时期,通过大肆投放广告打造品牌知名度,并由江苏南京、四川地区向全国覆盖扩张,在南京更是如日中天;

  2016年之后,钱宝网借助自媒体宣传,极力营销“张小雷”个人形象、搞个人崇拜,并拉来“宝粉”(即钱宝网的粉丝用户)层层扩散投资者范围,实现人生人、钱生钱,“庞氏骗局”的拉人头发展下线方式继续滚雪球。

  至2017年底,张小雷向南京警方自首。截至案发,该平台日活跃用户达到100万左右;截至2016年初,钱宝网日资金交易额在2亿-3亿元,一年累计交易发生额已上千亿元。

  此前警方初步调查显示,钱宝网以高额收益为诱饵,持续采用吸收新用户资金、用于兑付老用户本金及收益的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大量非法吸收资金,涉及的集资参与人遍布全国,截至案发,未兑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数额达300亿元左右。

  高息非法集资的骗局“窟窿堵不上了”,多米诺骨牌轰然倒塌。张小雷从无法填补的巨大庞氏骗局中解脱了,却把追随他的“宝粉”们推向了深渊。

  钱宝网在2015年、2016年前后坐火箭式的蹿升起来,稍加观察不难发现,主要靠两招,“做任务给好处”式的增强用户黏性、并激励扩散揽客;虚设标的,以关联产业投资,包装成股权项目,高收益诱使投资人疯狂集资,这也是后来爆雷的多家高息伪网贷平台的常用套路。

  具体来看,“做任务给好处”式手法,是钱宝网在线上推出一套复杂的“签到、做任务”的机制,具体分为广告任务、分享任务、体验任务、问卷任务等,不同的任务需要交纳数额不等的“保证金”,“保证金”越多则收益越高。任务几分钟就能做完,只要按规定完成每日签到和“任务”,获得达到40%-60%的收益率。但是签到任务根据投资金额支付利息,比如交纳保证金100万元。其次,投资者还可以另外参加各类“看广告”任务,获取额外年化30%-40%的收益。

  另一手法是线下进行的产业投资。此前警方初步调查坐实了张小雷的诈骗行为是多处造假的“钱宝系”产业投资版图,钱宝网自身有价值的实业投资非常有限,无法支撑起高昂的融资成本,吸收的公众存款大部分用于循环付息。

  此前,张小雷公开称,钱宝集团名下的主要资产有江北智慧城、老山森林公园度假村项目等不动产项目,资产动辄号称百亿元。此外,“钱宝系”企业有70余家,涵盖微商、地产、足球、甘油、共享单车等不同领域。但警方调查显示,有实际经营的公司只有20余家,且这些公司大部分是内部关联交易,极少有外部利润来源。

  多起巨额非法集资案获判决

  截至去年8月底,民间四大“高返天王”钱宝网、雅堂金融、唐小僧、联璧金融均已爆雷。这之中,钱宝网从2017年底“最先出事”到4月1日公开审理,经历了约一年半的时间。

  而从2016年下半年相继爆出的上海快鹿、合肥e租宝、昆明泛亚、上海中晋四大非法集资案,也均迎来宣判。从平台被查到公开审判,中间也经历了至少2年时间,这背后,是数百万名受害的投资人在苦等追赃挽损。

  随着严监管的推进,网贷行业的整顿洗盘,以及投资人的日益成熟,各类违规平台已被淘汰,但是正如“投机像山岳一样古老”,还是有各类平台换了一套外衣,从事非法信贷行为。这里需提醒投资人的是,起底上述这些非法集资平台,一般难逃几大特征:高息高返,宣称低风险、高回报、稳赚不赔这一明显的反投资规律;自融和虚假标的;投融资模式缺陷,明显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做监管明令禁止的业务。而对于这些平台,投资人要警惕起来,一旦踩雷将是漫长的追偿等待甚至血本无归。

  附:已宣判的四大非法集资案情况上海快鹿系一审宣判案:涉案434亿,两人被判无期  

  2016年9月,上海长宁公安分局官方微博晚间发布案情通报,对“金鹿财行”和“当天财富”两家单位立案侦查,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017年4月,上海公安经侦公布消息称,国际刑警组织在当年1月9日发布对“快鹿系”创始人施健祥的红色通缉令。2018年9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长宁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徐琪(美国籍)、张蕾、黄家骝、孙晔等12名个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1月16日,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长宁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快鹿集团、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以及被告人黄家骝、韦炎平、周萌萌、徐琪(美国籍)等15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件,对快鹿集团、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亿元、2亿元、2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对黄家骝、韦炎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徐琪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对周萌萌等其余12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九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这家资产规模曾高达百亿的民营集团非法集资骗局真相被揭开,涉案434亿,坑害数十万投资人152亿元。在业内看来,该案即使审判后,投资者追缴回投资资金难度也不小,多达近百个空壳公司一度便利快鹿集团掩护资金流出境外。

  e租宝案二审宣判:涉案762亿,26人获刑  

  2017年9月,历时2年;遍布31个省;涉及115万人;涉案762亿、最终未兑付款项380亿的e租宝诈骗大案一审判决。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属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罚金18.03亿;安徽钰诚控股集团罚金1亿元,共计19.03亿。对创始人丁宁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罚金1亿元;丁甸判处无期徒刑,罚金7000万元。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5年不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一审宣判后,丁宁、丁甸、张敏等2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根据本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所作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除了前期公安机关已经追缴的部分资金,股权,房产,车,黄金,玉石追赃挽损工作仍在继续,最终将按比例发还给受害人。不过,由于此前e租宝管理层的疯狂挥霍,加上各种巨额罚款,一级按照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优先级需先偿还的罚金、银行贷款、债权等,投资者挽损艰难。

  昆明泛亚案一审宣判:吸收公众存款上千亿,董事长被判18年  

  3月22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泛亚有色公司)等4家被告单位以及单九良等21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案宣告一审判决: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昆明泛亚有色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10亿元,对云南天浩稀贵公司等3家被告单位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5亿元、5000万元和500万元;对被告人单九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0万元,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郭枫、张鹏、王飚、杨国红等20名被告人分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前,与昆明泛亚有色有关的四家授权服务机构共5名被告人已因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判决,涉案5人被判刑期在3至5年之间。经鉴定,截至2015年8月28日,泛亚有色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近1679亿元,涉及投资参与人员共计135060人,造成338亿余元人民币无法偿还。

  上海中晋案一审宣判:非法集资400亿,实控人被判无期  

  中晋案主角国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徐勤对外募集资金的方式主要是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名义。但中晋系突破监管部门对个人投资私募基金的 诸多限制:大幅降低投资人门槛、理财产品5万元即可购入,且陆续成立多达220余家“合伙企业”,虚增旗下产业公司业绩自融,数额庞大的流动资金通过这些公司全部流进了“中晋系”自己的资金池。

  2018年9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国太投资控股、实控人徐勤等10人集资诈骗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国太集团罚金3亿元;判处徐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佳菁等9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不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截至2016年4月5日案发,国太集团非法集资共计400亿余元,绝大多数集资款被国太集团消耗、挥霍于还本付息、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购买豪车、豪华旅游、广告宣传等,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48亿余元,涉及1.2万余名集资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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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鑫

骗局 张小雷 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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