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被查封后投资者讨债,万家乐发公告回应
新京报快讯 (记者 冯静)继子公司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翰晟”)被查封、董事长陈环失联之后,浙江翰晟及相关公司留下的债权关系以及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乐”)为此担保关系,引发投资人携律师上门投诉和交涉。对此,万家乐称,担保协议由前任高管签署或主导,现任高管并不知情,投资者所述与自查信息并不相符。主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事件,目前已请法律顾问介入,并成立工作组。
昨日,万家乐发布公告称,接待了十五名认购了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金交”)挂牌发行的“南金交*宁富赚系列产品”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 因该产品逾期以及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翰晟”)、 舟山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翰晟”)与国商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商投”) 于 2017 年 8 月签订的四份《购销合同》中拖欠货款,投资者向万家乐进行投诉且带来律师进行交涉,并委托律师事务所于10 月 24 日就该事项向浙江翰晟及万家乐发出《律师函》。
2017 年 9 月 8 日,国商投在南金交登记挂牌、非公开发行收益权转让类产品(即“南金交*宁富 赚系列产品”),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2亿元,产品期限均不超过一年。该产品所对应的底层资产是浙江翰晟与舟山翰晟以及国商投于 2017 年 8 月签订的四份《购销合同》,国商投持有以上四份《购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此前,万家乐于 2017 年 7 月作为担保人向南金交出具《流动性支持函》,自愿为上述应收账款债权资产之债务人浙江翰晟向债权人国商投支付应收账款提供第三方增信。
截至 2018 年 10 月 19 日,浙江翰晟未按照《购销合同》之约定向国商投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万家乐也未按照《流动性支持函》的承诺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律师函》表示,请万家乐在收到此函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商投设立在南金交的资金清算账户支付已逾期欠款本息 7685.33万元。
对于以上担保,万家乐称是由前任董事长陈伟所签署、前任财务总监罗周彬主导进行的,现任高管人员并不知情。公司高管曾多次询问浙江翰晟董事长陈环公司对浙江翰晟的担保余额,陈环均未提及该笔担保。
此外,万家乐称初步掌握的信息与律师函所述“对应的底层资产是国商投持有浙江翰晟与舟山翰晟以上四份《购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资产”的违约事实不符。其内审部专项审计的对账结果显示,截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国商投确认欠浙江翰晟及其子公司货款余额为 2.83 亿元,而浙江翰晟及其子公司并没有应付国商投任何款项。会计账上显示上述《购销合同》所涉货款已由浙江翰晟及舟山翰晟支付完毕。
万家乐称对事件高度重视,已请法律顾问介入,商讨处理措施。主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事件,依照法律判决承担相应责任。
浙江翰晟是万家乐控股60%的子公司。10月22日晚,万家乐发布公告,浙江翰晟因牵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当地公安机关查封,存款账户也被冻结,董事长陈环失联。
新京报记者 冯静 图片来源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校对 张彦君
责任编辑:谢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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