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侯润芳 程维妙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侯润芳 程维妙)1月17日,一则“民生银行变更还贷方式,房主还贷7年本金一分没还”的报道迅速发酵。针对此事,民生银行今日(1月18日)回复新京报表示,经认真核查,调取了原始的贷款档案,发现该笔贷款从第一次还款时即是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与贷款合同上差异是因为经办人员录入失误造成,将原本的等额息录成先息后本。
根据报道,南京市民蒲先生向媒体反映,2013年10月他在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办理了一笔117万的房贷,贷款期限20年。当时和银行约定按“等额本息”方式还款,但还了7年后发现这笔贷款采用的是“先息后本”,没有按照合同条款进行,117万本金尚一分没还。且他本人计算,“先息后本”方式还款要多还30-40万元。
针对此事,民生银行还表示, “从未‘擅自变更房贷还款方式’,也郑重承诺绝无恶意篡改行为。先息后本的按揭贷款方式对银行来说不仅风险相对较大,实际操作中也极其罕见,该笔贷款从第一次还款时即不包括本金,从还款额来看也容易发现问题,民生银行没有恶意篡改的动机。”
民生银行在回复中向该客户道歉,还表示,“后继,民生银行将与蒲先生积极沟通,在法律框架内,合法、合理地最大程度上维护客户正当权益;同时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内部流程,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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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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