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稳定股价,履行《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承诺,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不低于2,054万元(含)且不超过4,107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15.6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1,316,667股至2,632,692股。回购的股份将被注销,从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8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总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总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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