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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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8月6日,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5.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5.2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2024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2024年8月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74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回购最高价格为15.22元/股、最低价格为13.32元/股,回购均价14.8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00,033,25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未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2024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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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回购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23,345,545股中,34,200股为公司2019年回购股份中由员工持股计划转回的股份,15,136,028股为2021年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部分;8,175,317股为2022年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部分。
注2:回购期间,公司股份总数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增加1,273,115股,因可转债转股增加209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6,740,400股,根据2024年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尚未使用。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3年内使用完毕,则本次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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