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人保 “偷拍门”:靠“过系统”“筛通讯录”行话获取个人信息能合法?

五问人保 “偷拍门”:靠“过系统”“筛通讯录”行话获取个人信息能合法?
2024年03月17日 11:51 澎湃新闻

专题:深陷“偷拍门” 人保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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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澎湃新闻报道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石家庄市分公司在为客户办理助贷险时,涉嫌“偷拍”客户手机通讯录等个人信息。且自2018年至2023年以来,类似的大量助贷险客户信息被存储在人保公司百度网盘中。客户逾期时,人保公司用上述信息进行催收。目前,石家庄警方已对“人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进行刑事立案。

  16日,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通过来函以及相关负责人针对报道向澎湃新闻进行了逐一回应。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不存在对客户手机通讯录进行偷拍,是在客户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手机“过系统”。

被拍摄的手机通讯录 本文图均为受访者供图被拍摄的手机通讯录 本文图均为受访者供图

  不过,当事人姚先生向澎湃新闻否认授权,“我交手机给他们查看动态码,后来忙着签各种资料,根本没想到会拍摄我的通讯录、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通话详单。”

  据姚先生回忆,当时其手机被拿走脱离了其视线。那么如果是经过授权的拍摄行为,为何要将手机拿走,而不是当面拍摄?此外,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提供相应的录像证据未见明确客户授权允许拍摄通讯录的信息。

  被拍摄中的手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过系统”拍摄通讯录是一种明确的个人信息收集行为,需要是经过用户的明确授权,即具体收集什么、收集了之后的用途、如何保存等等。且,即便该种行为获得了客户授权,由于涉及通讯录中其他人的个人信息,依然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

  问题一:“手机交给我们,意味着本人愿意”备份通讯录吗?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姚先生在人保财险石家庄分公司办理了一份“助贷险”,在贷款逾期几日内,姚先生的大量亲朋、同事、甚至村委会接到了催收电话。

  姚先生在追查手机通讯录泄露的过程,获得一个情况。在账号名为“PICC助贷”的百度网盘里,存储着对姚先生手机通讯录进行逐页拍摄的照片,以及对他部分通话记录、部分微信聊天记录等的照片。其中有一份微信聊天记录,是姚先生和朋友在交流某公司股份购买的事情。姚先生认为,他在办理贷款时,被人保财险石家庄市分公司偷拍了手机。

  涉案网盘中的文件夹

  3月16日,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姚先生手机内通讯录、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信息,系姚先生自行提供,该公司不存在盗录窃取等行为。

  该负责人还提供了一份1分16秒的面签双录视频。澎湃新闻注意到,该视频开始后的第4分钟,工作人员表示,“手机给你拿一下”,随后起身将手机递给姚先生。视频第17分42秒,工作人员说,“手机您还得给我,我得继续过系统。”第18分20秒,姚先生把手机递给工作人员。随后,工作人员和姚先生交流贷款相关事宜,夹带着聊些家常。其间,姚先生的手机则在视频中消失不见,直至视频第59分20秒,女工作人员进入镜头,将姚先生手机连同一沓资料交给姚先生。

  澎湃新闻注意到,姚先生的手机由工作人员拿走后离开视频的时间长达41分钟,而在这41分钟里,姚先生基本都是在填写资料和回答工作人员问题。而从视频开始到第59分钟归还手机的过程中,工作人员除了提到“过系统”以外,没有任何言论或动作表示要拍摄姚先生手机通讯录。

  但上述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负责人介绍,在进行双录视频之前,业务人员已经与姚先生沟通过了。“过系统”是行话,意思是经客户同意查看他手机里的信息。“手机无非是通信或聊天信息,手机交给我们,意味着本人愿意(被拍摄)。”

  但姚先生表示,他之前交手机给工作人员是接收验证码,后来交手机是配合办理贷款,根本没想过手机交出给他们拍摄通讯录等内容。

  刘晓春认为,“过系统”拍摄通讯录等是一种明确的个人信息收集行为,需要是经过用户的明确授权和知情同意,即具体收集什么、收集了之后的用途、如何保存等等。这些都在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上有明确规定。

  石家庄市自强路6号“人保大厦”

  问题二:“筛通讯录”“过系统”,靠“行话”获取客户个人信息是否合法?

  上述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负责人介绍,姚先生是明白“过系统”的意思的。证据是,在上述视频中,工作人员明确提到过“筛通讯录”。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视频进行到1小时08分时,工作人员翻着一些纸质资料,在讲完打印流水的问题时,小声嘟囔,“看看这电话”姚先生马上问,“谁电话?”女工作人员说,“您母亲的,还有您爱人父母的”。姚先生接着问,“要给他们打电话吗?”两位工作人员说,“不打”。一位男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后期我们筛通讯录,怕到时候筛到这了,你留真实的就行,肯定不打你放心。我们会随机抽取几个人打电话,怕您父母留假的,一打打到您父母那去了。肯定不会打,您放心吧,为的就是防止冲突。”女工作人员说,“为什么要留电话,说难听点就是,后期您真的发生逾期情况,您和配偶都联系不上,肯定是需要打电话的,所以要留真实的电话,也是河北银行要的。”

  不过,澎湃新闻注意到,在这段视频中,双方聚焦的是纸质材料上姚先生填写的联系人号码。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姚先生一共填写了5位联系人电话。上述视频中,姚先生对于保险公司或将联系这些人感到敏感、紧张。

  姚先生告诉澎湃新闻,此前业务员于某龙向他介绍,他们会对他填写的联系人及号码进行验证以确保真实,所以他认为的“筛通讯录”就是验证这些他填写的联系人。“如果只是我听到过这个词,就证明我同意他们拍摄全部通讯录,那如何解释我的通话记录、微信聊天也被拍摄?”

  上述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负责人介绍,工作人员的这些工作是为了审批放贷,筛通讯录和聊天记录是一起的,“我们有一个图谱,如果他周边的人也有逾期,是危险客户,我们就不给他通过。再拍下他的通讯录核验一下,看他最近联系的朋友,点开一下看最近聊啥,是不是有被人追债的情形等。”

  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向澎湃新闻发来的书面说明表示,“新闻中报道的网盘中的资料,为我公司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由客户主动提供的资料,用于审批放贷,资料均为客户本人主动提供,我公司不存在偷拍,非法手机客户信息的情况。”

  事实上,我国法律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经当事人同意,这种同意不是打哑谜、说行话暗语,而是需要当事人的明确授权和同意。我国《民法典》对于处理个人信息明确规定,“应当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于不需取得个人同意即可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明确规定了六条,并未包括保险公司放贷审批等情形。

  问题三:利用客户通讯录,向他人拨打催收电话是否侵权?

  如果姚先生为了配合审批获得贷款,确实授权了保险公司获取其手机通讯录等个人信息,那人保财险石家庄分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刘晓春认为,即便保险公司取得姚先生对其手机通讯录、聊天记录等内容拍摄、存储的明确授权,由于该拍摄和存储涉及通讯录中其他人的个人信息,未经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依然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首先,姚先生通讯录中的手机号码,是其他手机号持有人的个人信息。没有取得那些当事人同意,对其手机号进行存储甚至使用,这是对手机号持有者个人信息的侵犯。

  其次,在获取其个人信息后,又未经其亲朋友好同意,向其拨打催收电话,对其亲朋好友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打扰和骚扰,还侵犯其安宁生活的安宁权。

  第三,催收电话本身隐含着用户借了钱,而借钱本身属于个人信息,可能是用户不希望让其他人知晓的情况。将这一情况告知其通讯录内其他人,也是一种对其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侵犯。”

  对此,上述人保财险河北分公司负责人回应,他们现在也意识拍摄手机通讯录的法律风险。“前几年对个人信息保护没有像现在这么重视。我们存储客户信息但并不是我们有意泄露。首先是他违约,如果他不违约的话,我们存档就存起来了。而一旦他逾期了,(将他个人信息)拿出来(使用)这个过程,会增加他的泄密风险。”

  问题四:侵权系个保法出台前行为,后续系员工个别行为?

  《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8月20日发布,2021年11月1日施行。而姚先生提供的证据显示,其本人的手机通讯录、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内容拍摄存储于2020年1月的文件夹内。但在人保财险的百度网盘内,按年份存储着2018年~2023年的大量助贷险客户的相关个人信息。一个2022年的文件夹中,大量客户的个人信息不但仍然被拍摄了手机通讯录,甚至还包括菜鸟驿站的取件码。

  对于拍摄和存储他人个人信息这样明显违背法律的行为,作为“国家队”的人保财险是如何风控的?

  上述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负责人介绍,“过去几年不像现在这样对于个人信息执行了这么严格的保护。2022年,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公司内控已作要求。后续可能有些员工落实不到位。”

  刘晓春认为,员工的个人作业行为代表的是公司,因其接受公司管理。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前,《民法典》对于收集、存储公民个人信息有明确规定。而在《民法典》生效之前,《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均对个人信息的采集、收集、处理等有详细规定。而早在2016年《网络安全法》颁布之前,“知情同意原则”就已经在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确立起来。

  问题五:警方已刑事立案,但未发现其违法证据?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针对姚先生的报案,2024年1月2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刑警大队中山刑警队对这起人保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进行立案受理。

  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在上述向澎湃新闻发来的书面说明中称,“2024年2月23日至3月初,公安机关对人保财险石家庄市分公司调查后表示,通过双录视频判断,我公司收集存档信息经过其授权同意,未发现我公司违反客户信息安全相关法律的证据。”

  此外,上述河北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强调,“警方已经来过公司调查,口头表示我们没有问题。”

  不过,姚先生介绍,3月16日他再次通过警方受案回执上的网址查询发现,该起“人保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并未撤案等进展。

  此外,他报案的证据材料为人保财险的百度网盘,3月11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在石家庄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给姚先生的书面答复中,介绍了警方联系百度网盘方面进行相关侦查的进展工作,并未表示人保财险石家庄市分公司不存在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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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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