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年02月2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0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在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研发大楼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建设研发大楼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对促进公司与客户建立持续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及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研发大楼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05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8日通过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在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李德志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0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认购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苏州顺融进取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正式名称以工商审核为准,以下简称“顺融进取四期”),主要以股权投资或附带股权投资权利的债权投资形式,投向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及其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项目。

  ●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人民币2,000万元,占基金份额的4.9875%;

  ●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标的基金尚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投资顺融进取四期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其投资行为受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4、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

  5、投资私募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风险;

  6、公司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后续进展及业务协同机会,通过投资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参与投资私募基金事项概述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和林微纳拟与其他22位合伙人签署《苏州顺融进取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等相关基金认购协议,共同出资参与设立私募基金“苏州顺融进取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

  公司本次投资系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良好的前提下,为加强与合作伙伴的产业协同效应,探索和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拓宽投资渠道,提升投资收益。标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融投资”),普通合伙人为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具体包括:公司、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东吴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国升增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2位合伙人。

  顺融进取四期总认缴规模40,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9875%。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诺保底收益或进行退出担保。

  (二)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入伙并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顺融进取四期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

  (二)其他主要投资者

  其他在基金总认缴规模中占比10%以上的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如下:

  1、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顺融进取四期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2、苏州东吴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顺融进取四期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苏州东吴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四、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苏州顺融进取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正式名称以工商审核为准)

  2、基金总规模:标的基金的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40,100万元

  3、经营场所: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场所为准

  4、基金管理人: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基金编号: 标的基金将在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7、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主要投资方向

  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及其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项目。

  (四)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为7年(“存续期”),自首次交割日起计算。首次交割日系指,所有合伙人首期缴款到达托管户的时间。存续期中前3年为投资期,后4年为退出期。根据基金投资和项目退出需要,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召开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会议通过,基金退出期可延长2年。

  (五)管理费

  (1)投资期内,基金按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2)退出期内,基金按所有合伙人实缴出资中已用于项目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本金(每个管理费支付期间的支付标准以各管理费支付期间开始日之剩余投资本金为计算基础)的【2】%/年支付管理费;

  (3)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4)管理费支付方式:管理费每年按季度分四次支付,首次和最后一次支付的管理费用应当按实际管理天数占当季的比例计算。投资期应于每季度前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季度的管理费,首个支付期间为首次交割日至当季度末,支付期限为首次交割日后第三十个工作日之前;退出期为每季度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季度的管理费;最后一期管理费的支付期间为最后一个季度开始之日至退出期届满之日;

  (5)管理费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并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五)投资决策

  管理人将为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共4名,由管理人委派。投资决策需获得至少3名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首次合伙人会议上,管理人应向有限合伙人披露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等相关事项。此后,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员发生变更的,管理人应于变更发生前5日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六)收益分配

  基金分配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方式,可分配收入扣除基金费用后先按照基金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剩余的投资收益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予以分配。合伙企业采用整体收益分配方式,收入分配的顺序和比例如下:

  (1) 返本。向全体合伙人按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到全体合伙人取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的总额。

  (2) 优先回报。如完成上述7.1.1(1)条约定后仍有余额,按全体合伙人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全部分配给全体合伙人,直至其就累计实缴出资的总额获得按照每年百分之八(8%)的单利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全体合伙人在期间分配项目中对应的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实际到账之日起到全体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3) 80/20收益分配。如完成上述7.1.1(1)条及7.1.1(2)条约定后仍有余额,余额的80%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也有利于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司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2、本次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本基金的运作情况,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07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微机电(MEMS)精密电子零部件扩产项目”、“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17.71元,共募集资金354,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2,242,452.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57,547.17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3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微机电(MEMS)精密电子零部件扩产项目”、“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2月25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1: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注 2: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后续将用自有资金支付;

  注 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微机电(MEMS)精密电子零部件扩产项目”、“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扩产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本次结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建设专用办公场地,使用场地为公司2021年用自有资金购置的办公场所(详细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21-036、2022-037),未使用原计划的场地投入费用2,376.5万元。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此外,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微机电(MEMS)精密电子零部件扩产项目”、“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6,495.5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为方便账户管理,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拟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08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研发大楼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大楼建设项目。

  ●  投资金额:约人民币20,000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  项目选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天目山路以南、金沙江路以西。

  ●  相关风险提示: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内部管理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但因不可抗力、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精密制造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和研发能力对于本行业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来源,也是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保障。随着下游MEMS以及半导体芯片封测行业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对精微电子零部件和元器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在高端精微电子零部件和元器件领域内,相关企业在技术层面上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

  公司拟投资人民币20,000万元建设研发大楼项目,为研发团队升级研发环节和场所、配备更先进的研发设备以及招募优秀的研发人员和团队,进一步促进公司将技术转化为先进生产力的能力,加强公司在精密制造领域的研发能力以及在核心技术上的自主性,提高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

  (二)项目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研发大楼建设项目的议案》。会议应到会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议案表决结果为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项目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且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研发大楼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约人民币20,00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等方式完成;

  4、项目选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天目山路以南、金沙江路以西;

  5、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

  三、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系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对促进公司与客户建立持续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及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投资建设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内部管理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但因不可抗力、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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