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股票简称:东方精工,股票代码:002611)已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4年2月27日、2024年2月28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和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通过自查及书面函询方式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生产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以及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分别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征询,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说明
公司近期关注到有媒体将公司列为“机器人”、“英伟达”概念股。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关于公司是否与英伟达合作相关的提问进行了回复,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东方精工以“智能装备制造”为战略核心,聚焦高端智能装备制造方向,主营业务布局“智能包装装备”和“水上动力设备”两大领域,公司与英伟达无直接合作关系。机器人或AI相关技术应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未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自查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确认不存在需披露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关于公司未公开的2023年度业绩信息,公司不存在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拟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