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4年02月0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0.09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553.22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93.3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086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截至2024年1月2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9,904.95万元,余额22,920.51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开展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含超募资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短期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高风险投资行为。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及实施方式

  本次购买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银行、证券公司的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动态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与上述期限一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及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关于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4、以公司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中药现代化提取车间建设项目”以及“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原料药生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2月23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0.09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553.22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93.3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8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1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中药现代化提取车间建设项目”以及“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原料药生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2月23日。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再次进行调整,过程中如项目具备条件将及时进行结项,具体如下:

  ■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公司“中药现代化提取车间建设项目”主要为前处理提取车间建筑工程、提取设备购置及安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谨慎投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内部装修及试运行、联合试车运转、投产验收及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等。目前该项目土建已完成,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及设备安装。根据工程量测算拟将“中药现代化提取车间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2月23日。

  公司“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原料药生产项目”受宗地内原有公司污水管线、高压入户线、大地化工硫酸管线等因素影响施工,导致项目规划设计、土建建设人员进场、建设物资到位等迟滞,生产设备及安装工作顺延,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因此项目整体推进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变动、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谨慎研究,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对项目进行了再梳理及统筹优化,并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决定将上述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五、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因公司拟延期项目“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原料药生产项目”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对拟延期项目“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原料药生产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原料药生产项目

  1.项目必要性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为首批进入国家“4+7带量采购”的品种。公司于2022年6月成功中选河北省国家、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签之后积极参与各区域集中招标采购及续签项目,已陆续中选《渝川蒙鄂滇藏陕宁联盟地区关于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河南省《关于开展氯吡格雷口服常释剂型等品种带量联动采购》以及江苏省《2023年苏桂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项目(江苏省)》。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原料药的生产能力,保障产品供应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2.项目可行性

  该项目延期主要是由于受宗地内原有公司污水管线、高压入户线、大地化工硫酸管线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推进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公司深入分析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品种市场的实际情况,认为该产品原料药市场仍具有一定潜力,且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未来有望进一步扩大销量,提高公司业绩水平。

  3.项目实施的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原料药生产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即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4 年2月23日延期至2025年2月23日。

  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早日完成该项目建设。

  七、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中药现代化提取车间建设项目”以及“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原料药生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2月23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行业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等其他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关于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在吉林省吉林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市欣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欣青医药”),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欣青医药的设立登记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设立全资子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欣青医药的设立须经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吉林市欣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吉林市龙潭区汉江路2号

  法定代表人:周子义

  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以上相关信息均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持有欣青医药100%的股权。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公司本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规划,有利于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从而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2、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尚未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1、提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邮寄地址:【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西点药业】

  2、登记时间:2024年2月21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西点药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银姬、郑圣玉

  联系电话:0431-80606619

  传真:0432-65888287

  电子邮箱:zhengdai@xidainyy.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西点药业董办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 件一。

  五、 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30”,投票简称为“西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共持有其__________股股票,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在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上签字。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的投票指示如下: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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