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24年02月0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3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上午九点三十分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熊向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就全资子公司办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事项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因公司所属子公司申请办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事项,根据涉密资质相关管理要求,公司做出如下承诺:长江通信实际控制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企业。中国信科将保持对长江通信的相对控股地位及实际控制权,长江通信将遵守涉密资质关于外方投资者持股限制,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严格监控、积极磋商等措施,确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始终为中方。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8)。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上午九点三十分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议案相关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是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

  2、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5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涉及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4,326,892.02元(不含税)。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共计人民币普通股51,505,546.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6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90.5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3,574,54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他文件,公司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011号),截至2024年1月1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税费14,326,892.02元(不含增值税)(包括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除中介机构费用外,尚未发生其他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本次置换金额包含《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所披露的不含税的发行费用6,425,445.80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涉及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4,326,892.02元(不含税)。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6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爱斯”)

  ●  增资金额: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1,432.69万元(包括不含税发行费用642.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63,567.31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增资实施时的账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迪爱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完成后,迪爱斯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共计人民币普通股51,505,546股,每股发行价格12.6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90.5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3,574,54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迪爱斯与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1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他文件,公司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1: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中中介机构费用包含不含税发行费用6,425,445.80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合计为不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总额649,999,990.52元;

  注2: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和本次交易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将中介机构费用(包括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由1,500.00万元调整为1,432.69万元,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3,820.00万元调整为3,887.31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迪爱斯增资实施时账户中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中“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下一代智慧应急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为迪爱斯及其全资子公司。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1,432.69万元(包括不含税发行费用642.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63,567.31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增资实施时的账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迪爱斯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3,490.00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迪爱斯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迪爱斯的注册资本由13,210.00万元变更为76,7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333号41幢一层102室

  3、法定代表人:邱祥平

  4、注册资本:人民币13,21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消防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数据技术及通信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交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增资对象经审计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

  其他说明:上述增资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增资对象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迪爱斯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上述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迪爱斯与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迪爱斯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公司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及向全资子公司迪爱斯增资(迪爱斯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1923916010000)事项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7900067810000)的注销手续,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将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1,432.69万元(包括不含税发行费用642.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63,567.31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增资实施时的账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迪爱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议案相关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8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6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6日

  至2024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2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2月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 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2:30--- 4:3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027-67840308

  传    真:027-67840308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430074

  (二)会期半天,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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