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0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1月19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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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1月19日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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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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