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年01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4-003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公司章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现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并同步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

  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4-004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0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人选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2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4-005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2月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学术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7日

  至2024年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2月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

  2、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 注意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

  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钟

  联系电话:0411-62395759

  电子信箱:ccgzq@china-catalyst.com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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