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深圳特区报
深圳新闻网2024年1月23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记者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今年推出的首批公租房项目——葵安雅居、鹏隽雅苑面向在册轮候人配租,提供房源1447套。有意认租本批次公租房的在册轮候人可登录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提交认租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施行之日(2023年8月1日)前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等相关资料。
葵安雅居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葵兴西路以南,共984套。该项目按原政策(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或已提出核对但不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5.35元/月·平方米;按新政策(认租时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9.21元/月·平方米。
鹏隽雅苑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布新社区水贝村东北侧,共463套。该项目按原政策(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或已提出核对但不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5.35元/月·平方米;按新政策(认租时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9.21元/月·平方米。
根据配租通告,三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二房户型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所有房源。根据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有意认租本批次公租房的在册轮候人,应在2024年2月3日18∶00前进入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提交认租申请。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2023年8月1日)前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
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相关资料。未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公租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公租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为: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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