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3-113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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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3年11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秦宏武、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2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3-111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黄志学董事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理层成员薪酬一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福利待遇、其他货币收入等五部分构成。
2023年公司总经理年度薪酬:30-60万元(税前)。
2023年公司副总经理年度薪酬:24-50万元(税前)。
2023年公司安全总监年度薪酬:21-40万元(税前)。
2023年公司财务负责人年收入:21-40万元(税前)。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宇发分公司实施虚拟股权激励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和激发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宇发高温材料分公司(以下简称“宇发分公司”)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保留能力突出、业绩贡献卓越、价值观忠诚度高的核心员工,吸引外部优秀人才,加快构建多元化收入分配体系,逐步形成员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体制机制,推动宇发分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宇发分公司拟实施虚拟股权激励。
初步拟定激励对象共计16人,占宇发分公司人员总数的51.6%,占东方钽业在岗职工总数的1.4%。本次激励采取虚拟股权方式,以宇发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虚拟股权标的。共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312万股虚拟股。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五丰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刘五丰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号)全文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113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3-11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
1、2023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符合条件的158名激励对象授予4,993,8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6月1日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由440,832,644股增加至445,826,444股。注册资本由440,832,644元增加至445,826,444元。
2、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0月13日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由445,826,444股增加至445,946,444股。注册资本由445,826,444元增加至445,946,444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9,281,81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5,946,444股增加至505,228,262股,注册资本由445,946,444元增加至人民币505,228,26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我们认为,2023年度报酬总额是按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和经济责任制等确定,不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独立董事:吴春芳、王幽深、叶森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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