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驻金融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 对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金融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与审计署金融审计二局加强沟通协作的工作安排,依纪依法开展对接,加强日常沟通联系。这是该纪检监察组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制度成果之一。
“审计署金融审计二局承担着审计金融监管总局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金融监管总局和相关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情况以及承办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等重要职责,健全沟通协作机制,有利于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更加顺畅、高效,进一步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监督实效。”驻金融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双方加强信息共享互通,以专题会商、座谈等形式,相互介绍工作中了解到的“活情况”和相关工作意见建议。在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认定上,纪检监察组与审计部门互相支持,及时了解审计中发现的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苗头性、倾向性情况。“此外,我们还注重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内部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审计工作计划制定、重点内容确定、问题线索移交等方面加强沟通交流。”
为提高审计移交问题线索查办质效,驻金融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建立专项督办机制,对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由组案管室“一个口子”接收审计移交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高效分办、专项督办、及时反馈。同时,督促系统内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对待、优先办理审计移交问题线索,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核查工作,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在对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全面起底、系统彻查的基础上,该纪检监察组深化审计监督成果运用,将中央审计整改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督促金融监管总局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中央审计发现问题,强化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定期会商、纪检监察建议、建立监督台账等方式推动认真整改,做到立行立改有动作、分阶段整改有时限、持续整改有机制。
“对审计反映有关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等问题快查快处,推动金融监管总局党委落实监管责任,专题研究落实举措,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督促金融机构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该负责同志说,“对审计发现的单位、行业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修订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监管办法(试行)》等一批制度规定,持续健全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制度机制,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责任编辑:刘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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