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3年11月2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公司股东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尔奇合伙”)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84,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

  截至2023年8月23日,美尔奇合伙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其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023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美尔奇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2)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区间:14.31元/股~20.07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美尔奇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萧华、霍荣铨、邓啟棠、张旗康共同控制的企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美尔奇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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