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 九州一轨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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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董事长任宇航先生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侃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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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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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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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属于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江霞 项颂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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