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9月27日 01:31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荐公司董事郑泗滨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4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91,766,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6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7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8,923,2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其中董事武永强先生、独立董事李序蒙先生、独立董事华秀萍女士以远程通讯方式出席。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264,59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27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7,171,1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0%。

  三、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武永强先生、彭干泉先生两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1.01 选举武永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87,707,2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864,3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5.9666%。

  武永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02 选举彭干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287,923,2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080,3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6.7134%。

  彭干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李序蒙先生、陈正旭先生、秦伟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2.01 选举李序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280,272,1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429,2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0.2602%。

  李序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02 选举陈正旭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88,990,4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147,5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0.4032%。

  陈正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03 选举秦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88,990,4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147,5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0.4032%。

  秦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戴惠娟女士、康渭泉先生二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为:

  3.01 选举戴惠娟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280,272,1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429,2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0.2602%。

  戴惠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3.02 选举康渭泉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 288,992,4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149,5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0.4101%。

  康渭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当选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戴惠娟女士、康渭泉先生与2023年9月26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陈金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戴惠娟女士、康渭泉先生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290,970,0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1%;反对796,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127,1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2473%;反对796,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5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291,001,4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9%;反对764,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58,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3559%;反对764,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90,993,4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1%;反对3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3%;弃权415,8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5%。表决结果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150,5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3283%;反对3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40%;弃权415,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78%。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82,796,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8%;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953,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82%;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82,796,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8%;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953,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82%;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82,796,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8%;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953,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82%;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82,796,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8%;反对8,554,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319%;弃权415,2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953,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82%;反对8,554,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5760%;弃权415,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5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82,795,8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5%;反对8,970,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952,9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58%;反对8,970,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82,796,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8%;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953,6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82%;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82,796,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8%;反对8,554,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319%;弃权415,2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953,6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82%;反对8,554,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5760%;弃权415,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57%。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90,968,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7%;反对797,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25,8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2429%;反对797,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5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282,771,8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73%;反对8,99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8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928,9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028%;反对8,99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9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282,795,9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5%;反对8,554,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321%;弃权415,2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953,0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62%;反对8,554,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5781%;弃权415,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57%。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82,795,2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3%;反对8,970,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952,3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37%;反对8,970,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82,796,5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58%;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953,6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8.9882%;反对8,96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1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290,969,3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9%;反对796,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126,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2449%;反对796,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5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周俊;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下午4:3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9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推举戴惠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戴惠娟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戴惠娟女士简历附后。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7日

  戴惠娟:女,1976年出生,学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总监,惠州拓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弘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深圳拓邦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戴惠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19,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戴惠娟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下午4:0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9月2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推举郑泗滨先生主持,应参会的董事7名,实际参会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武永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武永强、郑泗滨、彭干泉、马伟、李序蒙,召集人武永强;

  审计委员会:秦伟、陈正旭、李序蒙,召集人秦伟;

  提名委员会:李序蒙、武永强、秦伟,召集人李序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正旭、武永强、秦伟,召集人陈正旭。

  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武永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文朝晖女士、郑泗滨先生、马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木晨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文朝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文朝晖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957035

  传真:0755-27957440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

  邮箱:wenzh@topband.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裕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张裕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957035

  传真:0755-27957440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

  邮箱:zhangyuhua@topband.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龙章怀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一至议案八相关人员简历请查看附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决策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对外投资金额权限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下;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本议案所称“以下”均不包含本数。

  对外投资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标的相关的同类投资,应当按照累计计算。

  上述对外投资在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前需经过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长审批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备案。授权的期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内。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三至议案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武永强,男,1965年出生,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是深圳市认定的地方级领军人才,曾获深圳市政府授予的“深圳市青年科技带头人”、深圳市南山区“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讲师,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拓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弘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弘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深圳研凯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拓邦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拓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研控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拓邦(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武永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008,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武永强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泗滨:男,1966年出生,硕士学位,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浙江松阳啤酒厂办公室主任、副厂长,南太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深圳市拓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重庆拓邦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郑泗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36,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郑泗滨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马 伟:男,1974年出生,学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深圳市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工程师,公司技术开发工程师、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

  马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950,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马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彭干泉: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历任湖南仪器仪表总厂工程师、公司电气事业部开发工程师、技术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事业部总经理;深圳市合信达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深圳拓邦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TOPBAND INDIA PRIVATE LIMITED董事。

  彭干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3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文朝晖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彭干泉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序蒙: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博士。历任北京尚衡知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咨询师、上海澹复商务咨询中心咨询师等职务;现任卓越汇创新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研究员、北京澹复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序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李序蒙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正旭: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历任齐鲁证券和宏源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上海师范大学金融专业硕士校外导师,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捷联微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陈正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陈正旭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秦 伟: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秦伟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深圳中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信用分析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厦门泰亚鼎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秦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秦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文朝晖:女,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深圳市德方纳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众志盈科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文朝晖女士曾连续5年被评为“新财富金牌董秘”,荣获深圳证监局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优秀董秘”、“证券时报百佳董秘”称号,入选新财富“2019年度金牌董秘名人堂”。

  文朝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71,1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电气事业部总经理彭干泉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文朝晖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罗木晨,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项目经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报表主管、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罗木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罗木晨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龙章怀,男,1977年出生,大学学历,审计专业;有多年的企业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经验,曾担任香港北海集团全资附属机构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审计主任职务,公司审计部主管、经理;现任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龙章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公司查询,龙章怀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裕华,女,1991年出生,金融专业,研究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天引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裕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张裕华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30名,实到30名。由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决定推选郑泗滨先生、马伟先生(简历附后)出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推选陈金舟先生(简历附后)出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7日

  郑泗滨:男,1966年出生,硕士学位,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浙江松阳啤酒厂办公室主任、副厂长,南太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深圳市拓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重庆拓邦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郑泗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36,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郑泗滨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马 伟:男,1974年出生,学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深圳市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工程师,公司技术开发工程师、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

  马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950,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马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金舟:男,1978 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香港中文大学博士;历任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电子工程师、北京诺亦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德昌电机资深首席工程师;现任公司微电事业部技术总监、公司监事。

  陈金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公司查询,陈金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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