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彦君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38,838,1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33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38,101,4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26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3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73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73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4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101,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6%;反对7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6%;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71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259%;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41%。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俞婷婷、胡振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95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的通知:金浦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押及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金浦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338,101,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6%;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244,7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37%,累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80%。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金浦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338,101,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6%;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质押股份254,7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5.33%,累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81%。
3、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4、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本次股份质押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7、金浦集团目前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金浦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避免触及平仓线而引发平仓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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