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9月22日 01:42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刚先生主持,监事、部分高管列席。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3年9月20日为授予日,授予4名激励对象43.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炯熠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参股子公司--炯熠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85.71万元,公司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炯熠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侯振坤、侯瑞宏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庆德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9月20日为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43.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炯熠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参股子公司--炯熠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85.71万元,公司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炯熠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年9月20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3.0020万股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9月20日为授予日,以8.2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43.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3年8月2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10天。2023年9月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9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3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9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3年9月20日为授予日,授予4名激励对象43.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3年9月2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符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均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9月20日

  2、授予数量:43.0020万股

  3、授予人数:4人

  4、授予价格:8.2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 A 股普通股股份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

  (2)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3、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9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43.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份情形。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20日,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15.25元/股。经测算,本次授予的43.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成本为301.874万元,该成本将在本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期内进行摊销,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每年摊销金额如下: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如下:凯众股份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授予日等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授予事项的具体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实施的法律障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登记等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炯熠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参股企业--炯熠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炯熠”)拟引进投资人,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85.71万元,该等增资拟由无锡英普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无锡英普莱”)和江苏睿而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睿而佳”)认购,其中无锡英普莱认购200.00万元,江苏睿而佳认购585.71万元。公司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

  ● 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侯振坤、董事侯瑞宏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曾担任苏州偕创熠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1次,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 风险提示:

  (1)若本次交易各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导致交割先决条件不满足,将可能带来交易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苏州炯熠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苏州炯熠目前主要从事汽车线控制动系统(不包括踏板产品)及卡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了支持苏州炯熠的长远发展,结合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考虑,苏州炯熠拟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苏州炯熠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后苏州炯熠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必要审批情况

  2023年9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炯熠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侯振坤、侯瑞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侯振坤、董事侯瑞宏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曾担任苏州偕创熠能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增资方的介绍

  1、无锡英普莱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英普莱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无锡英普莱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无锡英普莱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CUXU5H93

  法定代表人:张秀艳

  成立日期: 2023-08-3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3-08-30 至 无固定期限

  住所:无锡市锡山开发区芙蓉中三路99号瑞云6座1楼东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信息:

  截止本公告日,无锡英普莱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

  2、江苏睿而佳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睿而佳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江苏睿而佳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江苏睿而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CUY6N208

  法定代表人:孟春花

  成立日期:2023-08-3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5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3-08-30 至 无固定期限

  住所:无锡市锡山开发区芙蓉中三路99号瑞云6座1楼东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信息:

  截止本公告日,江苏睿而佳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炯熠电子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MABRQ72H4B

  3、成立日期:2022-06-30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陈娟

  6、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陆渡街道夏家桥路28号1#楼一楼、二楼

  7、注册资本:8,250万人民币

  8、营业期限:2022-06-30 至 2052-06-29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州炯熠资产总额9,326万元、净资产4,37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苏州炯熠资产总额9,175万元、净资产3,481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苏州炯熠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苏州炯熠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该公司最近12个月内进行过增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炯熠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增资方案的议案》。该次增资中,苏州炯熠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至8,2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250万元分别由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米智造”)认购500万元,由苏州偕创熠能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偕创熠能”)认购750万元,前述增资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苏州炯熠全体股东拟与无锡英普莱、江苏睿而佳签署《投资协议》,具体如下:

  1、增资与认购

  无锡英普莱出资人民币700.00万元认购苏州炯熠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剩余人民币500.00万元计入苏州炯熠的资本公积金。

  江苏睿而佳出资人民币2,050.00万元认购苏州炯熠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85.71万元,剩余人民币1,464.29万元计入苏州炯熠的资本公积金。

  本次增资完成前,苏州炯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炯熠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9,035.71万元。

  苏州炯熠本次增资的投前估值为人民币28,87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炯熠的投后估值为人民币31,625.00万元。

  各现有股东特此同意及批准本次增资,以及放弃对本次增资之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或其他类似权利(如有)。

  2、变更登记与备案

  在无锡英普莱与江苏睿而佳将增资认购款支付至苏州炯熠指定账户后20个工作日内,苏州炯熠应当(且创始人应当促使苏州炯熠):(a)向有权市监机关递交关于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与备案申请;(b)完成在市监机关的变更登记与备案。

  3、股东权利

  优先增资权:本轮增资完成后,投资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苏州炯熠的优先增资权。

  优先购买权:本轮增资完成后,现有股东转让苏州炯熠股权/股份时,应在转让前将转让方案书面通知投资方,投资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董事会:本轮增资完成后,投资方不享有向苏州炯熠委派董事的权利。

  监事会:本轮增资完成后,投资方不享有向苏州炯熠委派监事的权利。

  退出机制:投资方选择上市退出。苏州炯熠应致力于做强做大业务,首先选择在中国 A 股上市,苏州炯熠及其股东以及管理层将尽其所能支持并执行该计划。

  4、违约与赔偿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此时称“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致使未违约的本协议的当事方(此时称“受损方”)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当就该等损失对受损方作出赔偿,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使受损方免受任何进一步的损害。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违约方应在收到受损方发出的书面通知的10个工作日之内,全额支付因其违约行为而使受损方发生或遭受的一切损失。

  5、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和/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施行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庭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和顾问的付费和开支)由败诉一方承担。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由各方协商定价。交易各方基于2023年6月30日苏州炯熠的账面净资产情况,并考虑到苏州炯熠尚处于研发阶段,本次交易系为了引入投资者等因素,最终确定交易价格。本次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炯熠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并放弃认购增资的优先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侯振坤、侯瑞宏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炯熠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可以实现引入重要的战略投资者,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增强苏州炯熠的资本实力及综合竞争力,推动苏州炯熠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苏州炯熠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85.71万元,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1次。2023年5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炯熠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增资方案的议案》。该次关联交易中,苏州炯熠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至8,2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250万元分别由小米智造认购500万元,由苏州偕创熠能认购750万元。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侯振坤、董事侯瑞宏在该次交易前12个月内曾担任苏州偕创熠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累计,本次交易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七、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苏州炯熠主要从事汽车线控制动系统(不包括踏板产品)及卡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业务发展尚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规模化生产和实现盈利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进一步增强苏州炯熠的资本实力,支持苏州炯熠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可以实现引入重要的战略投资者,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增强苏州炯熠的资本实力及综合竞争力,推动苏州炯熠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公司不存在为苏州炯熠提供担保、委托苏州炯熠理财,以及苏州炯熠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和新增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同业竞争等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交易风险分析

  (1)若本次交易各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导致交割先决条件不满足,将可能带来交易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苏州炯熠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苏州炯熠管理状况,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

  ● 报备文件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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