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判决或已撤诉。
●上市公司(含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山欧派木制品有限公司、江山花木匠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木匠公司”)为案件原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告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已全部判决或裁定。
二、已披露诉讼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公告案件的进展情况详见下表:
备注:1、上表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2、上表案件起诉金额、涉案金额与最终判决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未判决案件以起诉金额为准,已判决案件金额以判决书列示的金额为准。
【注】该案件原涉案金额为1,024.69万元,其中货款为1,019.89万元,因被告一于2022年3-4月期间向花木匠公司支付货款合计400万元。故花木匠公司于2023年4月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判令被告一向花木匠公司支付货款619.89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会积极做好诉讼相关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民事上诉状、撤诉申请书;
(二)受理案件通知书;
(三)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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