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30日 02:23 证券时报

  公司代码:600636 公司简称:国新文化

  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34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17层大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东兴先生、王博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改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36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库存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且尚未使用的1,812,233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批及实施情况

  为维护公司市值,同时为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储备股票来源,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6.15元/股的价格,回购不低于4,469,369股且不超过8,938,738股的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38)。

  截至2020年9月19日回购期满,公司实际回购了8,300,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回购最高价12.99元/股、回购最低价9.51元/股,回购均价为11.54元/股,交易总金额95,821,73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为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骨干积极性,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及有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回购专户库存股,以6.942元/股的价格向91名高管及核心骨干授予6,487,850股股份。2021年11月5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转让登记至激励对象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后因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达成激励计划的业绩要求难度较大,继续实施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有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的股份。2022年10月13日,上述6,487,850股激励股份完成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户剩余1,812,233股公司股份。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应当在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依法予以注销。鉴于上述期限即将届满,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的1,812,233股股票。

  四、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0,449,035股变更为438,636,802股。

  本次拟注销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五、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股份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812,233股股份予以注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拟注销股份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38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文化”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发集团”)提名函。因工作需要,王东兴先生将不再担任国新文化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谊”)提名函,因工作需要,顾慧女士将不再担任国新文化副董事长、董事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东兴先生和顾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东兴先生和顾慧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东兴先生和顾慧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选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文发集团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改选王志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华谊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改选黄洁蔚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王志学,男,1982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师,200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国企绩效评价中心干部,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管事业部总经理,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连国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黄洁蔚,女,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华谊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谊集团(泰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华谊控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华谊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监事长等。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3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 下午2点4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17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和传真登记,传真登记的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原件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股东办理参加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9:00-11:30,13:30-17:30。

  4、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北侧二层。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刘爽、马征

  联系电话:010-68313202

  联系传真:010-6831320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北侧二层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0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

  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周四)15:0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互动形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上海证监局、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3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3年中报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周四)15:00-16:30

  2、召开地点:“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3、召开方式:网络远程互动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

  董事长王东兴先生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玉兰女士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刘登华先生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313202

  联系邮箱:bod@crhc-culture.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二维码)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35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17层大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登华先生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春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覃春平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拟注销股份的相关事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3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应当在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依法予以注销。鉴于上述期限即将届满,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的1,812,233股股票。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计划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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