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住房租赁企业、各网络信息发布平台:
为进一步规范南宁市房屋交易行业行为,促进房屋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源发布信息管理的通知》(南住建〔2020〕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通知》(南住建规〔2021〕1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将于近期对存量房房源交易信息发布情况开展检查。请你们按照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如发现未及时办理房屋备案、未取得房源核验码等情况,及时完善,并于2023年8月25日前填写《存量房房源交易信息发布自检表》反馈至邮箱:zulinke5656948@126.com。
我局根据收集的反馈情况,将采取线上复核和线下现场核验等方式进行检查,线下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人员另行通知。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潘妍 联系电话:562009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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