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年08月16日 00:3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23年8月10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俊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9)。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23年8月10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根据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下半年经营计划情况,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宏达 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预计与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珠”)及其子公司发生销售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45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截至目前与江苏明珠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下半年经营计划情况,公司将增加向江苏明珠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品额度3,000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事项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明珠硅胶橡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注册地址:扬中市三茅镇宜禾路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股东信息:施纪洪 95%;蒋纪凤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施纪洪

  经营范围:硅橡胶及其制品、工程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硅油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明珠硅胶橡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资产70,935.08万元,净资产34,483.5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189.70万元。

  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恩伟先生之父朱德洪先生能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2、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强,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明珠及其子公司之间主要发生以下交易:采购原材料,销售生胶,技术服务,固定资产等。

  (二)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基于发展高温硅橡胶业务的经营模式下,和相关关联方的合作能使得公司在销售端有更丰富的产品型号,在采购端有更稳定更优惠的选择,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明确了交易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合同的原则,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相关条款和条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截至目前与江苏明珠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下半年经营计划情况,系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和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进行定价,相关预计金额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9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8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9:15至2023年8月31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15号中港汇3603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8月31日上午9:00-12: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15号中港汇3603室)证券部,邮编:20002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4036071

  传真:021-64036081-8088

  联系地址: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15号中港汇3603室)证券部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人:黄磊

  电子邮箱:zhengquanbu@002211sh.com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11

  2. 投票简称:宏达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9:15至2023年8月31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1)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3)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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