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股份”或“公司”)于今日收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平安证券是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沈佳先生和王志先生负责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经平安证券研究决定,自2023年7月21日起更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沈佳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履行督导职责。为更好地履行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职责,平安证券授权龚景宜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金证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龚景宜、王志,持续督导责任截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龚景宜先生简历
龚景宜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律师,曾负责或参与中毅达(600610)恢复上市、中毅达(600610)重大资产重组、南华生物(000504)重大资产重组、盈方微(000670)重大资产重组、中能电气(30006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项目,在企业股权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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