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2023年07月25日 02:55 证券时报

  持股5%以上股东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股份或公司)222,473,689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 21.13%)的股东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化集团)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12个月内,以所持本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出借股份不超过 21,05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10, 529,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兴化集团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系正常业务行为,所涉及的公司股份不会因开展该业务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也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收到兴化集团《关于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兴化集团持有兴化股份222,473,6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13%,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股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原因:兴化集团为有效盘活股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出借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计划参与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21,05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10,52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遇本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将对该计划参与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参与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12个月内。

  5、参与方式:转融通证券出借。

  6、费率区间:在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则框架内,由兴化集团与借入人双方协商确定。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兴化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参与、如何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存在出借时间及出借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兴化集团的正常业务行为,所涉及的公司股份不会因开展该业务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也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3、鉴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周期较短,为保证出借人业务的灵活性和收益率,在兴化集团出借公司股份余额不超过上述21,058,000股时,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4、本次业务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踪并及时披露兴化集团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实施进展及收回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兴化集团出具的《关于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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