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煜邦电力”)股东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静远”)持有煜邦电力股份4,087,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股东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华”)持有煜邦电力股份3,577,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股东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建华”)持有煜邦电力股份3,3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股东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投建华”)持有煜邦电力股份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股东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联盟”)持有煜邦电力股份1,895,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股东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嘉华”)持有煜邦电力股份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股东钱惠高持有煜邦电力股份1,372,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所涉及的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5月22日公司收到股东发来的《关于煜邦电力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止2023年5月22日,以上股东均未发生减持。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已于2023年5月12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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