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和邦集团合计持有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从29,680,000股减少至23,08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6.42758%减少至4.99998%,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到1.42760%。和邦集团的的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和邦集团发来的《股东减持告知函》和《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和邦集团在公司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情况如下:
注:1、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份总数均为461,760,000股。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3、以上数据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和邦集团,上述权益变动情况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减持规定,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海天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此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该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天股份
股票代码:6037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沙板滩村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沙板滩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5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述
公司名称: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沙板滩村
法定代表人:贺正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714470039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期限:1993年8月5日至长期
股东及持股比例: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沙板滩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和邦集团目前的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海天股份权益外,还持有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24%股份、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5.62%股份。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海天股份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海天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尚未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增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数量及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2022年12月24日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和邦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3,489,600股,占海天股份目前总股本的0.75572%;和邦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6,592,100股,占海天股份目前总股本的1.42760%。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贺正刚
签署日期:2023年5月22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贺正刚
签署日期: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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